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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近期人事任免(2017年9-12月)
发布日期:2011-8-8 9:53:07 阅读次数:
  王泉松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黄光江同志兼任中共毕节市委秘书长;
  罗太瑜、颜 岭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副秘书长;
  秦保卫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毕节试验区工作联络联系办公室(毕节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指导中心)主任,免去其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共毕节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桂祥友同志任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书记;
  薛占润同志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局长职务;
  吴大敏同志任毕节市体育局党组书记,免去其毕节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张 超同志任毕节市体育局局长,免去其毕节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骆丽红同志任毕节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谢江道同志任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免去其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姚庆丰同志任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机构升格后);
  谢大钊同志任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槐安同志任毕节市林业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职务;
  邵明跃同志任毕节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中共毕节市纪委派驻毕节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职务;
  张玉萍同志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调研员职务;
  吴参化同志任毕节市工业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黄 勇同志任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黔西县政协副主席职务;
  罗 丰同志任毕节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毕节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熊 宁同志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党校(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聂 跃同志任大方县油杉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 亮同志任大方县慕俄格古城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杨智平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党校(黔西县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学静同志任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
  赵福海同志任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金沙县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詹世顺同志任金沙县沙土三化同步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曾 艳同志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冀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察局)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敖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察局)信访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 敏同志任毕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先炜同志任毕节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温鼎明同志任毕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甘文学同志任毕节试验区工作联络联系办公室(毕节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南剑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党史研究室(毕节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剑锋同志任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毕节市煤炭工业办公室主任职务;
  蔡成武同志任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肖远勋同志任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
  欧 涛同志任毕节市地方海事局(毕节市航务管理处)局长(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端贵同志任毕节市公路处(毕节市农村公路养护中心)处长(主任)(试用期一年);
  糜小林同志任毕节市林业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聂宗敬同志任毕节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万 军同志任毕节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方 兴同志任毕节市城乡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试用期一年);
  李 卫同志任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中共纳雍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卢建新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派驻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局长职务;
  郭正元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家懿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政策研究室(中共毕节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办公室,毕节市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柳青同志任毕节市全面小康建设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祝朝卫同志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徐 锋同志任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周 琴同志任毕节市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生才同志任毕节市档案局(档案馆)副局长(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钟希霞、胡昭伦同志任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其原任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黄 莉、熊 培同志任毕节市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免去其毕节市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玉龙同志任毕节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免去其毕节市会计核算中心(毕节市国库支付中心)总会计师职务;
  李文均、甘德富同志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陈如新同志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免去其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糜祖跃同志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党组成员,免去其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党组成员职务;
  郭云翔同志任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党组成员(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免去其毕节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党组成员职务;
  刘红梅同志任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毕节市农业委员会总农艺师职务;
  郑元红同志任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总农艺师,中共毕节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试用期一年);
  蒋 林同志任毕节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毕节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职务;
  朱卫国同志任毕节市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至衡同志任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免去其毕节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侯 茜同志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唐玉萍同志任毕节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沈 融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杨志江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梅 艳同志任毕节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党廷海同志任毕节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凌祥同志任毕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谢春林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党校(毕节市行政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安坤同志任毕节市煤炭工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全华同志兼任毕节市紧急救援中心主任;
  赵小吉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政委,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职务;
  张智军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委职务;
  罗高翔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曾家权同志任毕节市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免去其毕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
  张 友同志任毕节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免去其毕节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秘书长职务;
  张 霞同志任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张 勇同志任毕节市工业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免去其毕节市洪欣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毕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陈业强同志任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尹 伟同志任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靖云同志任毕节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祖云同志任毕节市工业能源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 军同志正式任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5年10月起计算;
  王 华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副局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5月起计算;
  尚跃康同志正式任九洞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5月起计算;
  张和国同志正式任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专职副书记,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李永红同志正式任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龙盛学同志正式任大方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汤 进同志正式任黔西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罗春燕同志正式任纳雍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周志刚同志正式任赫章县产业园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徐 磊同志正式任赫章县产业园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张 俊、黄晓黎同志正式任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刘 利同志正式任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察局)组织部部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贺 凯同志正式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一纪工委、毕节市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督查室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彭默然同志正式任中共毕节市纪委第六纪工委、毕节市监察局第六监察分局办公室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马 吉同志正式任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毕节市信访局)副部长(副局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彭 婷同志正式任共青团毕节市委副书记,共青团毕节市委、毕节市青年联合会党组成员,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韩 荣同志正式任毕节市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王泽松同志正式任毕节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李珍武同志正式任毕节市中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黄玉龙同志正式任毕节市中医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王 刚同志正式任毕节市第二人民医院(毕节市红十字医院)院长,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王林中同志(七星关区政协副主席)、杨兴华同志(纳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廷贵同志(赫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级晋升为正处级,任正处级职级的时间自2017年9月起计算,晋升职级后享受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从2017年10月起执行;
  罗智琼同志(中共黔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职级晋升为正处级,任正处级职级的时间自2017年3月起计算,晋升职级后享受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从2017年4月起执行;
  免去穆 峰同志大方县油杉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张 涛同志毕节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陈 贤同志中共毕节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党委委员、副校长(副院长)职务;
  免去杨世海同志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盖鸣凯同志毕节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金沙县享受正县级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干部杨革力、威宁县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陶正良、毕节市畜牧水产局保留正县[处]长级待遇干部牛贵河同志到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王友忠同志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赵太芳同志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中共毕节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李昭菊同志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副县级检察员职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按规定办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保留副县[处]长级待遇干部余朝芳同志提前退休手续;
  付 凌同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二处副处长)挂职任毕节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明开同志(省农科院品种资源研究所[中药材研究所]党委委员、副所长)挂职任中共织金县委委员、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李 昱同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指导处副处长)挂职任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吴 玺同志(省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副处长、厅直属机关纪委副书记)挂职任中共大方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梁 彬同志(省纪委办公厅综合督查处副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挂职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黔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任洲麒同志(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部部长)挂职任中共织金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唐 宇同志(省农委威宁高原草地试验站站长)挂职任中共纳雍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谢 斌同志(省委办公厅综合处处长)挂职任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乾飞同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小城镇规划建设处处长)挂职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18日,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 华同志(中央统战部中国统一战线杂志社发行部六级职员)挂职任赫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为2年,从2017年10月至2019年10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王兴明同志(织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挂职任中共织金县委常委、副书记,挂职时间为2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建议陈 勇同志兼任中共金沙县委统战部部长;
  建议免去蒙 敏同志兼任的中共金沙县委统战部部长职务;
  余本涛同志任中共金沙县委委员、常委,建议任中共金沙县委政法委员会委员、书记,金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局长、督察长,提名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周 勇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毕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金沙县委常委、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中共金沙县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委员,金沙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委员、局长、督察长职务;
  建议陈光电同志任金沙县公安局政委,建议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公安局局长职务;
  建议免去卢 平同志金沙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提名陈 红同志任政协毕节市委员会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免去其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贵州百里杜鹃国家级森林公园、贵州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检察室主任职务;
  提名徐 永同志任政协毕节市委员会文史与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何志勇同志毕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洪强同志任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党组成员、中共毕节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任毕节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提名免去其金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提名文 超同志任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提名鲁茂言同志任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调研员;
  谭学明同志任毕节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中共毕节市纪委派驻毕节市司法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其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建议免去其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部长职务;
  提名牛国强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丽娟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警务保障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副调研员职务,建议免去其黔西县公安局政委职务;
  建议李 松同志任黔西县公安局政委(保留副县[处]长级干部待遇),提名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直属公安分局)支队长(分局长)职务;
  提名蒙乔生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警卫处政委职务;
  罗永义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警卫处政委,提名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禄 琴同志毕节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调研员职务;
  谢品邦同志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任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局长,建议任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部长;
  黄晓咏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金海湖分局政委,免去其毕节市公安局毕节金海湖新区(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委职务;
  陈 华同志正式任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正式任贵州织金经济开发区(织金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8月起计算;
  提名吴孟虎同志任毕节市公安局洪家渡公安分局局长;
  杨 清同志任中共毕节市纪委(市监察局)副县级纪律检查员;
  提名王秀峰同志任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调研员;
  提名免去李永新同志毕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职务;
  提名免去葛永荣同志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提名免去陈乔友同志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张四清同志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毕节试验区乡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提名免去金明忠同志毕节试验区网络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刘群峰同志毕节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提名免去张培立同志毕节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李建生、刘靖林、禄炳宪同志毕节日报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张健霖同志毕节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刘 杰同志毕节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王应军、李德品同志毕节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提名免去叶光良同志毕节广播影视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编辑职务;
  提名免去李光福同志毕节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免去王福昭同志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财政经济干部学校)党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毕节市信息工程学校(毕节市财贸学校、毕节市财政经济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免去彭湘毕同志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提名免去张玉萍同志毕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毕节市版权局)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退休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免去孔德才同志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毕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职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退休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提名免去唐燕羽同志毕节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调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退休时间从2017年12月1日起计算。
  米 良同志任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党的工作委员会委员,提名任贵州七星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唐光甫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党史研究室(毕节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免去其中共毕节市委讲师团副团长职务;
  蔡定成同志任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寇 炯同志任中共大方县委委员、常委;
  蒋景毅同志任中共黔西县委委员、常委;
  陈 超同志任中共金沙县委委员、常委;
  何林峰同志任中共织金县委委员、常委;
  张兴华同志任中共纳雍县委委员、常委;
  王仁东同志任中共威宁自治县委委员、常委;
  张红星同志任中共赫章县委委员、常委;
  赵祖禹同志正式任政协毕节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任正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11月起计算;
  谢 迪同志正式任中共毕节市委对外宣传工作办公室(毕节市新闻办公室)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9月起计算;
  张翊宝同志正式任毕节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任副县长级时间从2016年9月起计算;
  提名黄 健同志兼任毕节市青年联合会主席;
  提名免去李玉祥同志毕节市农业区划中心(农业产业化办、绿色食品办)主任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免去钟 华同志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谢春林(中共毕节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张 霞(毕节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党廷海(毕节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主任)3名同志挂职任中共毕节市委群众工作部(市信访局)副县级督查专员,挂职时间半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提名郭 毅同志任毕节市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毕节市纪委常委、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毕节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毛家兴同志任毕节市七星关区天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提名杜远仙、潘卫东同志任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 磊同志任毕节市督办督查局副调研员;
  徐仁龙同志任中共毕节市委讲师团副团长(试用期一年);
  刘 瑾同志任毕节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提名邱 伟同志任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提名免去杨 熙同志毕节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
  提名周 庆同志任毕节市财政局副局长,提名免去其毕节市财政局总经济师、毕节市财政稽查分局局长职务;
  提名漆国涛同志任毕节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提名梁 斌同志任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调研员,免去其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职务;
  蔡安刚同志任毕节市商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书记,提名任毕节市商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毕节市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提名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毕节支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王长春同志任毕节市商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跃进同志任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封陆军同志任毕节市医疗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 宾同志任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郭家雄同志任毕节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星原同志任毕节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资料来源: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