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聚焦试验区 >> 《毕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2月1日正式施行
《毕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12月1日正式施行
作者:文|图 毕节试验区 穆菲琳  发布日期:2023/12/27 阅读次数:

1124日,《毕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唐仁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华伟就贯彻实施《条例》作具体安排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昌琪宣读《毕节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1.png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介绍了《条例》制定的有关情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星关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就贯彻实施《条例》作发言。

会议强调,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海绵城市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有力抓手,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实际行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出台的重要意义,不折不扣推动《条例》贯彻实施。要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政府主导,强化监督问效,严格对照职责要求,主动担当、认真履职,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持续深化法治教育,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条例》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

据悉,《条例》经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21日起正式施行。

市直有关部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各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市海绵城市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评论:
(字数不能超过300个)
                               剩余字数:
本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