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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宝桢和他的祖父丁必荣
作者:文|毕节试验区 程 红  发布日期:2023/12/12 阅读次数:

丁宝桢的祖父丁必荣,字建业(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作“鹤坡”),乾隆二十七年(1762)出生于贵州大定府平远州怀忠里右五甲牛场(今织金县牛场镇),嘉庆二十二年(1817)卒于四川保宁府昭化县官署,享年55岁,以孙子丁宝桢贵,诰赠光禄大夫。

丁必荣37岁步入仕途,历任四川酉阳直隶州州判、代理黔江县知县、昭化县知县。忠厚爱民,精于吏治,听断公平允当;重视文教,注重培植人才,“一时名下多其所成就”。他清正爱民,深受当地百姓爱戴,良好的家风对丁宝桢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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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宝桢画像(资料图片)


忠厚爱民

深受百姓拥戴

丁宝桢的高祖丁伏汉(原名丁福汉),祖籍江西抚州,乾隆初年迁徙到平远州,在牛场置办田产定居。丁宝桢的曾祖丁公俊出生于雍正十二年(1734),以读书入仕为荣,后来考中秀才,曾在诗里写道:“人非圣贤无高下,世代忠良不可差。读书耕田不误时,精忠报国品自嘉。廉洁奉公身高洁,尊老爱幼在天涯。一旦蒙恩受命时,不负朝廷不负家。”

受良好的家风熏陶,丁必荣“即读书,功夫亦好”。嘉庆四年(1799)考中恩贡,可惜“不能中一举”。道光《平远州志》卷之十一“选举”记载:“丁必荣,嘉庆四年(恩贡)。”道光《大定府志》卷之三十二“俊民志一”记载:“丁必荣,嘉庆四年(恩贡),后官酉阳州判。”

嘉庆十一年(1806)至嘉庆十五年(1810),丁必荣任四川酉阳直隶州州判,为知州的佐官,相当于州同知,官衔为从七品。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十二“职官志一·文秩上”记载:“丁必荣,贵州平远州恩贡,嘉庆十一年(1806)任(州判),后升昭化县知县。”

丁必荣任酉阳州州判时,非常重视教育,大力振兴文教事业,重修钟灵书院,建议调整文庙利息,增置书院学田,以培植人才为己任。钟灵书院在酉阳州治北,乾隆二十二年(1757)建成。嘉庆年间,酉阳学署倾圯,学官借住于钟灵书院中,肄业生童仅得半而居之。嘉庆十四年(1809),知州姚钟英、州判丁必荣带头捐出俸禄,对钟灵书院进行维修扩建,“重修门墙,堂庑于是毕备”。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五“学校志一·书院”记载:“嘉庆十四年(1809),署州姚钟英、州判丁必荣重修(钟灵书院)。”

酉阳州文庙利息银由前知州鲁华祝捐入,“今圣庙银一百两每岁放出生息”。嘉庆十四年(1809),“州判丁必荣建议收其利以助不给”。丁必荣增置何家坝田二丘,每岁分谷四石,“嘉庆十四年,署州姚钟英、州判丁必荣增置学田”。事实上,“二丘”当作二分,系于嘉庆十三年(1808)买陈绍田之何家坝水田二分(近山一分,大小三丘;边河一分,大小五丘),共八丘,外山土一幅,载粮五分,共去价钱三百六十千文。

嘉庆十六年(1811),丁必荣代理黔江县知县,时间不到一年,嘉庆十七年(1812)由陕西人杨訒代理,嘉庆十八年(1813)由山西进士李元丰担任。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十三“职官志二·文秩下”记载:“丁必荣,贵州平远州人,贡生,酉阳州州判,嘉庆十六年署(黔江县知县)。杨訒,陕西潼关厅人,乾隆己酉拔贡,嘉庆十七年署。李元丰,山西介休人,嘉庆戊辰进士,(嘉庆)十七年任,议设棚厂夫马局。”光绪《黔江县志》卷四“职官·文职”记载:“丁必荣,贵州平远贡生,酉阳州判,(嘉庆)十六年署。杨訒,陕西潼关拔贡,十七年署。李元丰,山西介休进士,十八年任,议设棚厂夫(马)局。”

嘉庆十七年(1812)至嘉庆二十一年(1816),丁必荣回任酉阳直隶州州判,后由直隶人孙家蓝代理、广西人郑后墉接任。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卷十二“职官志一·文秩上”记载:“孙家蓝,直隶清苑县人,由吏员捐府经历,嘉庆二十二年(1817)署任。郑后墉,广西人,乾隆己酉副榜,嘉庆二十二年任。”

丁必荣任酉阳直隶州州判时,夙夜在公、政绩卓著,忠厚爱民、深得民心,其事迹载入同治《增修酉阳直隶州总志》。该志卷十六“政绩志·文史”记载:“丁必荣。案:丁字鹤坡,贵州平远州人,由恩贡选授酉阳州州判,精吏治,听断平允,时州牧章秋涛(章凯)以廉能称,而民之就质于丁者,仍踵趾相接,张牧亦甚推重之。历任数年,尤以培植人才为己任,每月课得佳卷,奖励备至,一时名下多其所成就云。”

嘉庆二十二年(1817),55岁的丁必荣升任保宁府昭化县知县,官衔为正七品。道光《平远州志》卷之十二“仕宦”记载:“丁必荣,嘉庆四年恩贡,任四川昭化县知县。”同治《重修昭化县志》卷三十“职官·县令”记载:“丁必荣,贵州贡生,嘉庆二十二年(1817)任(昭化县知县)。赵岳兰,安徽监生,嘉庆二十二年任,清白自守,不扰民间。”由此来看,丁必荣卒于任上,安徽人赵岳兰在同一年接任昭化县知县。

丁必荣去世后,33岁的儿子丁世棻从昭化扶榇归里,葬于牛场茶林坡。如今,丁必荣墓已成为织金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绳其祖武

传承优良家风

丁必荣勤政爱民、为官清廉,任昭化县知县时,“目击时艰,每欲分廉助之,而力苦未逮”,让昭化士民追思其“爱民之隐衷,永颂功德”。不幸的是,他任昭化县知县才几个月,就病逝于任上。

丁必荣去世近3年后,丁宝桢在嘉庆二十五年(1820)四月二十八日出生于牛场,因此丁宝桢“不得见”其祖父丁必荣。他从父亲丁世棻那里聆听到祖父的事迹,“窃念吾家自高祖到黔,至尔辈始及五代,中间曾祖、祖皆以贡士入官……高、曾两祖之为人,吾不得见,然常闻之祖父所云,皆以忠厚爱民为心”。

光绪三年(1877),任四川总督的丁宝桢途经祖父60年前任知县的昭化时,了解到夫马费长期以来让老百姓和地方政府陷于困境,特地捐出养廉银7000两,又派人会同保宁府知府杨曙洲、昭化县知县敖立榜商劝殷实富户捐银3000两,在昭化置买田产,每年收取租息,专门支应一切夫马费。

丁宝桢让夫马费得以永免,昭化士民铭记于心。光绪四年(1879),昭化士民筹资在西门外武侯祠废墟上修建生祠供奉丁宝桢,并于同年六月上旬在祠前立了一通石碑,记述丁宝桢捐廉置产永免昭化民间夫马费的事情,并规定租息的收支制度、管理程序、监督办法、责任追究。碑文《丁宫保捐廉置产为昭化夫马经费永免派民章程序》由敖立榜撰写,训导廖镜伊、把总罗占元、典史赵国源参订,现将其摘抄整理如下:

昭民苦差徭久矣。昭地素瘠,当北道冲,冠盖相望,驿政肃然。凡藏差、摺差、学差、试差、京都各者,暨口外协饷差使,刻不敢误。凡外流差吏络绎而来,向由邑民按粮摊派,捐钱一千八百缗(一千文铜钱穿成一串叫一缗),绅士兵役约保不与焉。□斯土者,恒以不敷支应病。

光绪丁丑(1877),宫保丁稚璜制军奉天子命来督川,取道昭化,进父老询巅末(从始到尾),心怦怦动。先是,嘉庆丁丑(1817),邑侯丁建业先生讳必荣,为宫保大父(祖父),曾莅兹邑,目击时艰,每欲分廉助之,而力苦未逮。迄今越六十年,宫保以制军临蜀,甫下车,通饬裁撤全省夫马,昭邑已免流差庞杂之累,而冲繁孔道,实有未能尽裁者,乃为昭邑特捐银七千两,永免民间夫马。继祖志,遂民心,而又不欲功尽归己也,复委员杨曙洲明府会同立榜,劝邑殷实,再捐三千,合成万金,置买产业,岁收租入官,专支一切夫差。

噫!宫保之居心何其溥(广大),而居名抑何约也。其在《诗》曰“燕及皇天,克昌厥后”,先邑侯丁公(丁必荣)有焉。又曰“昭兹来许,绳其祖武”,宫保有焉。昭民戴(尊奉)购距城西不数武(古代以半步为武)隙地,立丁公祠祀之,即于庭前建宫保阁,恭设长生禄位,示不忘也。事竣,议定章程五条,禀明各大宪备案。今而后昭邑之民困苏矣,昭邑之公用束矣。后世享宫保之赐,而益追先邑侯建业公爱民之隐衷,永颂功德于无替矣。爰述其事,并议定章程,勒石以垂弗朽云。是为序。

丁必荣对丁宝桢的影响深远。丁宝桢在家信中常常提及祖父的功德。光绪二年(1876)五月初十日,丁宝桢在致丁体常的信中说:“试思我等果何德何功,而人受其灾,我享其福乎?是皆我祖与父数十年忠厚忍让之所留贻,天故报之于今日,且所以报之者,亦至优极渥,无以复加!我等处此,必须立志刻苦,遵率祖、父家规,再加之以厚道,再加之以谦让。遇好事则必做,遇坏事则必改,庶几不致获罪于天,而家道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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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宝桢家信(资料图片)

光绪九年(1883)五月初四日,丁宝桢在致丁体常的信中说:“我家自高祖入黔以来,至曾祖即读书,功夫亦好,不能中一举,仅以恩贡选官。又至祖父,专力读书,功夫亦好,又不能中一举,仅以优贡选官。”追忆祖父和父亲的坎坷仕途后,丁宝桢说到自己的经历:“迨至我身,幸博一第(考中举人),当时已觉仅有,不料又成进士,点词林(钦点翰林)。试思我之功夫,能如曾祖、祖父乎?不能也,不能而何以能中举、中进士?此皆祖宗之德泽留贻,以令我身受之也。厥后历官,外位擢升督抚,是则吾家万万梦想不到之事。”

在丁宝桢看来,“而我忽得之,此可见吾家祖宗,累代忠厚谦让,不敢行一坏事,不敢存一坏心,德之所积,报之于我。而我自问受祖宗之遗荫,蒙上天之覆育,数十年来回思,并无一德一善一行足以上答天恩、祖德,时深惴恐,惧日久必致颠覆”,足见自祖父形成的良好家风对他的深刻影响。[本文在写作中,参考了《丁文诚公家信》《元坝区文史资料(第8辑)》,特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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