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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解民困 温情暖人心
——毕节市政法系统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走笔
作者:文|毕节试验区 陈泽劲  发布日期:2023/12/12 阅读次数:


2016年,纳雍县董地乡罗嘎村罗某丈夫张某军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纳雍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熊某琦承担的各项赔偿款,因其家庭困难、无可供执行财产,无法执行到位。2022年,张某军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因病死亡。   

罗某年近六旬,不仅要照顾80多岁的母亲,还要看管两个残疾儿子,无法外出打工挣钱,欠下的医疗费用无法偿还。为此,罗某申请司法救助。

以人为本,彰显司法温度。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三级法院开启了联动救助绿色通道,根据罗某一家以务农为生、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情况,决定对罗某家庭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14万元,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

这是毕节市政法系统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一个案例。

现实中,一个刑事犯罪案件、民事侵权案件因案件侦破周期较长、当事人赔偿能力有限等原因,致使有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甚至生活陷入困顿,被迫走上申诉之路。

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民事侵权造成的生活困难的受害人及受害人亲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工作。

2023年以来,毕节市积极践行“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的工作原则,多措并举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促进了执法公开、公平、公正,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燃眉之急,化解矛盾纠纷。

毕节市统筹市、县政法各单位对符合司法救助的人员进行排查审核,建立基础台账,积极向省委政法委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倾斜。在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上下功夫,及时调整充实全市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规范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做到审批流程规范、程序严谨,救助金发放手续完备。

毕节市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效率为出发点,注重吃透上情、打通左右,为更好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凝聚合力,促进多种救助渠道相衔接、多种救助方式综合运用,避免“单打一”、不唱“独角戏”。司法行政部门救助与本单位执行案件相关的人员,经其他司法机关救助后,相关司法机关不再进行救助,实现司法机关内部资源的无缝衔接。对于联动救助的案件,依照专门规定或机制,与其他案件一同救助,进一步优化提升了救助效果。

“谢谢你们在我们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助之手,让我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国家的政策好啊!”来自威宁自治县的司法救助对象阿义(化名)的哥哥激动地说。

阿义是威宁县一个偏远山村听力、语言多重残疾青年。多年前,阿义的父亲因患癌症去世,他的母亲在务工的过程中被一场车祸夺走了生命,肇事者分文未赔,生活不能自理的阿义只能与其哥哥相依为命,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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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对阿义实施司法救助,帮助他克服困难、渡过生活难关。该院积极扩宽司法救助案源,做到“应救尽救”“救急救困”,聚焦低保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重点群体,从整合本单位单一数据到整合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等线上线下资源,开展大规模的数据筛查和比对,精准筛选出救助线索开展司法救助,让困难群众感受司法温情。

为了拓展救助成效,毕节市抓好“组合式”宣传、“案例式”宣教、“上门式”宣讲。开展好线上线下宣传,积极向群众宣讲司法救助政策,提高群众对司法救助的知晓率,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广泛宣传报道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及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扩大救助影响力,确保救助效果的最大化。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工作和政法信访系统“大走访”活动,主动入户走访宣传司法救助政策,不断提升司法救助政策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113日,毕节市政法系统已发放使用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48.9万元,实际救助案件318件次、实际救助445人(次)。

毕节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司法救助工作贯穿政法工作“一年四季”,将继续践行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充分落实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帮助因案致困的家庭走出困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浓浓的司法温情和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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