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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土司之战与象的消失
作者:文|叶章龙  发布日期:2023/8/17 阅读次数:


中央电视广播总台播出的四集电视纪录片《美丽中国》第二集,专用一个段落展示生长在我国云南省的野生亚洲象。片中解说词说,野生亚洲象曾经遍布中国大部分地区,最北到北京。

追溯古籍,象的踪迹在多部中国古籍中屡见记载。传说舜、禹葬时,象为耕田、鸟为耘地。汉代学者王充在其著作《论衡·书虚》中说:“舜葬于苍梧,象为之耕;禹葬于会稽,鸟为之田……象自蹈土,鸟自食草,土蹶草尽,若耕田状。壤糜泥易,人随种之,世俗则谓为舜禹田。”我国最早的一部词典《尔雅》中《释地》有释:“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这里的“南方”指的是黄淮以南的广大地区,而当时指的“梁山”至少有五处。一是在陕西韩城县,就是《诗经·大雅》所云“奕奕梁山,维禹甸之”的那里。二是在陕西乾县西北。三是在安徽和县与当涂之间。四是在山东东平县西南。五是在四川梁山县东北。这五处梁山都不在云南,但应该五处都有象。在很早的殷商时代,古人就驯服象来作为生产和战争的工具。甲骨文中的“為”字,就是人的手牵着象的会意字,意思是用象来协助人劳作。《诗经·鲁颂·泮水》云:“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左传·定公四年》:“鍼尹固与王同舟,王使执燧象以夺吴师。”杜预注“烧火燧系象尾,使赴吴师,惊却之。”《吕氏春秋·古乐》:“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这里指的‘商人’不是生意人,是商朝人)。”明朝刘侗、于奕正的《帝京景物略·春场》云:“三伏日洗象,锦衣卫官以族鼓迎象出顺承门,浴乡间。象次第入于河也,则苍山之秃也。额耳昂首,鼻舒纠吸嘘出水面,矫矫有蛟龙之势。象奴挽索据脊,时时出没其髻。观者两岸各万众,面首如鳞次贝编焉。”综上述古籍所载,在很古以前,象这种动物早就生存于古代华夏大部分地区,特别是“淮夷”“东夷”地区,即今天的江淮流域,而并非像今天一样,仅云南省部分地域特有。《尔雅》所指的“梁山”应该是安徽和县与当涂之间的梁山。

这种曾经遍布于华夏大部分地域的动物,既然是古代的大部分地区,那么贵州在明朝以前长期隶属于云南、四川、湖广管辖,而且处于华夏版图的南方,由此可以肯定,贵州这片地域曾经有不少的野象生存,而且至迟生存到明末清初。

仅以毕节地区为例,查阅《明实录》,就有几次关于大象的记载:

“洪武二十四年(1931)十二月辛未,乌撒军民府知府卜穆及麓川平缅军民宣慰司贡马、犀、象及方物。”

“宣德二年(1427)八月乙西,四川乌撒军民府知府阿能等来朝,贡象及金银器皿方物。”

“成化五年(1469)二月戊申,贵州宣慰司土官舍人安觉等各来朝,贡象、马及方物。”

“天启三年(1623)九月乙巳,鸭池一路亦先斩贼级百余颗,夺获战象二只。”(这是明军分三路攻打自称“罗甸王”的织金安邦彦军时,鸭池一路军的统领、总兵张彦芳的战报)。

更为有力的证据是在《大定府志》记录的一次战役中,水西出兵参战,军队队列中有一个战象队。此战发生在神宗万历二十八年(1600)三月十五日。当时,安疆臣刚继任其父安国亨的贵州宣慰使一职,时值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反叛,明王朝分兵八路讨伐播州,安疆臣应召带水西兵参加了由总兵官童元镇统领的这一路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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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总兵官童元镇为一道,由乌江进;参将朱鹤龄受元镇节制,统疆臣由沙溪进。”

“三月望,贼(杨应龙)以步骑数千冲水西军(安疆臣部),军中驱象出战,贼多伤。俄,驾象者被兵皆毙,象反走,掷火器者又误击己营,阵乱;泗城兵先走,崇爵亦走,争浮桥,桥断,杀、溺死者数千人……元镇所部三万人不存十一,将校只(剩)崇爵等三人。乌江之水为之不流。”

这场战事是因播州宣慰使杨应龙反叛引起的,明王朝在盛怒之下大兵压境,大有犁庭扫穴之势。不料却被杨应龙占据险要地形,看出明朝官军破绽,以少胜多,杀得官兵血流成河,尸积如山,乃至“乌江之水为之不流”。尸体堵塞江水,流水也因此停下不流,战争是多么残酷和惨烈!而在这场惨烈的战事中,水西兵出动了一个战象队。从当时的情况看,这个战象队应有30-50头战象。可是,这支大象队伍并没有绝对的威慑力。在战争开始时,象队一出战,就“贼多伤”,占了优势。可是没有多久,播州兵看出了破绽,先将驾象者击毙。那些大象没有人驾驭,就调过头来朝自己的部队踩踏,再加上自己部队中的那些“执火器者”胡乱朝自己的队伍开火,一支三万人的队伍几乎全军覆没。本来是想靠先进“武器”——战象队去打赢这场战役,却不料这些战象是一把不认主人的双刃剑,反过来杀伤了自己,留下了千古笑料。

以上所发生在黔西北的与象相关的事件,有三件是贡象,有两件是用象作为战争的武器。研究可以发现,每次贡象都是和金银器皿、方物、马匹甚至还有“犀”这等和象一样稀有之“方物”一同进贡。贵州真正被中央王朝重视,应该说是从明王朝建卫开始的,明王朝以建卫屯兵,对土司领地进行蚕食,欲逐年缩小土司地盘而最后改土归流。在此期间,也因鞭长莫及,明王朝采取了怀柔政策,土司只要承认明王朝的统治,按时纳贡表示服从的意思即可。在多数情况下,只要按时纳贡,一定有大量赏赐,这已形成定例。而不按时纳贡,就不给赏赐并要追究。在纳贡的贡品中,也不需要金银珠宝,只需要当地的“方物”——土特产品。用“方物”向朝廷进贡,一是让朝廷了解当地的物产有些什么特色,二是表示对朝廷的忠心。往往土司上贡的物品,都是地方特有的,有的甚至是稀有的,这样的贡品最能得到朝廷的赏赐和欢心。当然“方物”不仅是马、象,除了当时相当著名的水西马、乌蒙马、象,还有土司认为可以代表贵州地方特色的物品。例如在永乐十八年(1420)二月二十日“贵州乌撒卫佥事蔡礼献白兔”。宣德四年(1429)二月十八日“贵州宣慰使安中遣侄怯……等贡驼、马及方物”。这两则记录中出现了“白兔”“驼”,因为当时地域闭塞,交通及信息十分不便,“白兔”和“驼”在贵州出现被视为罕见之物,所以,被列为表忠心的贡品。《明实录》里还有几则关于进贡的事。一是万历十四年(1586)十月十八日,“以原任宣慰使今冠带管事安国亨进献大木,赏与大红纻丝飞鱼衣一袭,银二十两”。二是万历十六年(1588)七月初四“贵州宣慰司土舍安国亨:扶臣舒应龙携私阻抑,补贡大木,以明不欺”。三是万历十八年(1590)十二月二十四日“贵州土舍安国亨进献大木,援例乞恩,上令给予追夺原赏银两、服色,俟再有功劳,抚按官提请援职”。这三则记录是因播州杨应龙知道朝廷修宫殿急需大木的信息后,向朝廷进献大木料。这个消息被安国亨知道后,安急于表忠心,便向朝廷奏报,也献大木若干。但当时还来不及准备,奏报到了朝廷,大木过了期限还没有运到,朝廷却先赏赐给了大红纻丝飞鱼衣一袭和银二十两。后来朝廷不见大木送到,下令将给安国亨的赏赐褫夺后还要改职,安才将大木运到,才又官复原职。

这里要说明的是,象、犀、白兔、水西马、乌蒙马、驼、大木等贡品,都是贵州特有或稀有的物品。从把象作为贡品和两次出现在历史资料中作为战场上的武器,应该是最晚在明末清初,贵州这片地域还生活着野生象。可以想见,当时要捕获一头野生象,将象训练好,从贵州运送到洪武时的首都南京及后来的北京,一路上要经历多少艰难困苦和多少风险,不言而喻。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杂居和交错生存的地区,这些民族有产生于此的土著民族,有从外迁徙来的民族。迄今为止,土著和先后进入以及消失的民族种群不下六十个,清朝乾隆四十四年的黔西州学正余上泗写了《蛮洞竹枝词》一百首,记录了黔西北当时生活着的五十个民族种群支系的生活习俗。在这些民族中,产生于贵州的只有仡佬族,其他民族都是从外迁徙到贵州的。外徙而来的民族中,彝族、苗族、布依族最早进入贵州。而贵州民族中,除汉族外人口最多的也就是这几个民族。在这几个民族中,彝族有一个较完整的语言文字系统,其他少数民族都有较完整的语言系统,有的还有一些文字符号。奇特的是,除布依族语言中还没有发现“象”这个词外,彝族、苗族、仡佬族语言中都有“象”这个词。而彝族不仅有这个词,还有彝文的“象”字,读音如“合(he)”。其读音和字形与我国其他省的彝文的写法和读音毫无相似之处,是黔西北彝族对“象”这种动物的独特的写法和读法。彝族也是黔西北历史记载中唯一使用过象的民族。苗语中的“象”读音如“除(ncyut)”,这个用西文写的苗语“象”,是新中国建立后,国家用西文描摹苗语,为苗语创制的苗文。是先有了苗族语言,才根据语言用表音文字摹写语音,这一点说明,在很古以前苗语中就有“象”这个词了。仡佬族是一个消失了文字的民族,但是,在仡佬族比较完整的语音系统里,一开始就有“象”这个词存在。仡佬族语言里“象”的语音念作“绑(bang)”,“大象”念作“列绑(liebang)”。

从这几个民族对“象”这个词的写法和读音分析及彝族和苗族的迁徙而来,我们似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因为彝、苗这两个民族是外徙而来,他们在迁来之前已经见过象,并且和这个动物产生过联系,或者象早已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一个内容。这样的置疑也是站得住的。产生于贵州的仡佬族的语言中有“象”这个词,以更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贵州古代曾经有野象生存。

再从词进入语言系统的过程分析。这几个民族语言中的“象”都没有和其他民族语音中的“象”有雷同和相似之处。当一种语言中有一个表述某个物件的词,本民族用自己的语言表述这个物件,为之命名时,这个民族必须见过这个物件,否则这个民族就不会用自己的语言为这个物件命名,即这个民族的语言中就没有这个词,而只有将见过这个物件的民族的语言中命名这个物件的词照搬进没有见过特定物件的民族的语言中。彝族、苗族、仡佬族语言中都有“象”这个词,如果怀疑彝族、苗族是迁徙进入贵州的,他们在来此之前就为“象”命名的话,那么自古就产生于贵州这片土地的仡佬族的语言中有“象”这个词,他们早就为象命名。凭这一点,就可以大胆地肯定,贵州这块土地上曾经生活着野象种群,并且到了“夺获战象二只”的明朝天启年间,乃至清朝初年,贵州还有野象生存,只是数量已经很少,已到了濒危境况而已。

清朝文人李文凤在其著《月山丛谈》中有这样的记录:“天下十三省俗皆有号,莫知所始。如陕西曰豹,山西曰瓜,山东曰藤,河南曰鲈,苏浙曰盐豆,江西曰腊鸡,福建曰獭,四川曰鼠,云贵曰象。”清朝十三省各自都有外号,今天重新审视这一民俗现象,的确是一件很有趣的事,它似乎给我们提供了清朝前后中国各省的某些信息。两广的外号为“蛇”,是因为两广盛产蛇类;陕西的外号为“豹”,是因为陕西的山林中有豹子频繁出没;山西的外号叫“瓜”,是因为瓜是山西的名产;苏、浙的小饭馆里几乎家家卖盐豆,盐豆成为当时苏、浙人爱吃的很有名的特色食品,所以苏、浙被称为“盐豆”。湖广素来是鱼米之乡,鱼多得吃不完,就晒成“干鱼”,于是外号便成了“干鱼”。而云、贵的外号叫“象”,不言而喻,就是云、贵一带生长着许多野生大象了。

这里要强调的是清朝时的云贵版图和明朝时的不同,明朝才圈定贵州疆域。贵州于永乐十一年(1413)建省后才将原隶属于四川、云南、湖广的地盘划进贵州版图内。而清朝初年又将原属四川的遵义划归贵州,将贵州的永宁划归四川。从这一点讲,无论怎样划,今天的贵州曾经生活着野象的历史是应该肯定的。另外还有一个证据,毕节化石收藏爱好者赵凤普先生在毕节七星关区的何官屯发现的化石,经专家鉴定,是剑齿象化石。从有关书籍的描述,剑齿象为古哺乳动物,外形跟现代的象相似,门齿向上弯曲,第四纪时生存于寒冷地带。剑齿象应该是现代象的祖先。

结合古籍中五次出现象,少数民族语言中出现的“象”这个词,清朝文人李文凤记录的“云贵曰象”的云贵外号,以及剑齿象化石在毕节的发现,这些理由说明,贵州曾经生存着数量不少的野象;而且根据象的群居习性,可能这片土地上曾经生长着若干个象群。从这些事实推理可以看到,当时已有一个如上文所载的职业群体——驯象师。上文提到有三次向朝廷贡象,有两次以象作为战争的武器。三次贡象一次到南京,两次到现在的北京。路途都是几千里,一路上翻山越岭,涉江渡河,如果没有驯象师,怎么将大象送去京城进贡?凭那时的交通条件,的确是不可思议。而两次将象作为战争武器,都是象失去了驾驭者——驯象师,因而致使战象失去控制和被俘获。还应提出的是“夺获战象二只”的那一次,是从贵州织金人安邦彦的手里夺的。由此可见,当时象在贵州已是司空见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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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齿象化石(供图/赵凤普)


象的存在以及人们在社会活动中使用象的事实在贵州的历史档案中有记载,这是很自然的事。而象是什么时候在贵州消失的却没有记载,这也是很自然的事。也许有人见到贵州最后一只象的年代要比十六世纪初“夺获战象二只”的时间要晚一两个世纪。于是也就自然而然地产生出这样的问题:象是什么时候从贵州消失的?是怎么消失的?

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让人浮想联翩,《大定府志》中的那些记载也许能说明一些问题:

“万历二十二年(1592)虎入毕节东门。入百姓陈诗家,上床作人睡,伤六七人乃就毙。”

“康熙四年(1665)十一月,有虎入平远府堂。”

“康熙四十五年(1706)虎入毕节城。”

“康熙五十三年(1713)鹿入大定城中。”

“康熙五十七年(1718)鹿入大定北门。”

“乾隆七年(1742)虎入大定城,伤畜。”

“乾隆十八年(1753)熊入毕节伤人。”

“嘉庆十三年(1808)四月,有鹿入平远城。”

在《大定府志·经政志》中,还记载了当时生活在黔西北的多种动物,有22种野禽、19种野兽、10种野生鱼和8种蛇类。

把以上资料中的内容和后来修的各县县志对照,不难发现每次修订的县志,总要比上一次减少一些野生物种记录。只要将后来每次修订的地方志和以往的地方志对照,就能找到野生动物消失的时间线索。然而象的消失时间在《大定府志》的记录中也仅明朝末年的那一次,到清朝道光末年,已经没有了踪影。清朝时,贵州建省已近三百年,而在《月山丛谈》中云贵人的外号叫象,以此推论,象在贵州的消失时间应为明末清初。

再来研究第二个问题。在象在贵州消失的推论中,这个问题已有一些回答。而象在贵州消失的原因推论目前有两个,一个是气候变化说,一个是生态变化说。

先研究气候变化说。据历史资料记载,古代中华大地的大部分地域都生活着野象。到目前,仅云南西双版纳地区有野象生存。虽然从史料中难找到记载,但从象的南移,最后收缩到西双版纳一隅,足以说明我国的部分地区因气候变冷导致了象的南移。这种说法看似有理有据,实际上稍加推论就站不住脚了。以此推论,比西双版纳纬度还要低,还要炎热的云南其他区域乃至我国其他省区,如广东的雷州半岛和海南省,为什么就没有象生存呢?近几十年来的科学观察和研究,世界上的大多数气象科学家都认为,全球气候是在变暖,而不是变冷。因此,气候变冷导致象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消失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

再看生态变化说。大象是陆地上食量最大的素食动物,据相关资料记述,一只成年象每天要消耗250公斤食物、160升水。象还喜欢在远离人类的环境如大森林中过群居生活,往往发现野生象时,大都是一个象群。虽然是素食幽居,象对群居的生活条件要求也是有几分苛刻的。自从形成人类社会以来,人类一直都在向大自然进军,开垦荒僻以造粮田沃土,砍伐森林以建宫室城市。尤其是工业文明的蓬勃进程,更是以摧枯拉朽的气势对大自然进行破坏性的索取,并造成了土地、水、空气、噪音等各个方面的污染,人类作为生物圈中的强势群体都深感生存条件越来越差,而那些比大象的生存条件要求低得多的许多珍稀野生动物在贵州的踪迹,最迟也是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消失殆尽,大象的生存条件就无从谈起了。据有关资料记载,在春秋战国时期,长江流域的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在贵州这片地域内,森林覆盖率还要更高一些。而经千年的无止境砍伐和开垦,云、贵、川三省的相连地带,如毕节地区,到毕节试验区建立时,森林覆盖率已仅有17%了。翻开古籍,唐代诗人杜牧的《阿房宫赋》一开头就写道“蜀山兀,阿房出”,这个“兀”就是“光秃”的意思,就是砍光了蜀山之木去建阿房宫。从那时起,贵州的栋梁之材就不断大量地被砍伐输送出去。由此可见,大象从包括贵州在内的中华广大地域消失的真正原因是生态恶化,失去了生存条件。而今天唯有云南西双版纳地区有野象生存,就是因为那里的条件还能满足象的生存——据相关资料,在西双版纳原始森林的核心保护区中心,50公里禁止人进入。

今天研究象这个物种在贵州的生存与消亡的意义,重点应该是这一物种生存与消亡的生态环境变化和伴随生态环境变化而变化的文化变化。生态变化前面已经讲得较明白,这里再阐述文化方面。

在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从遥远的古代就有泛神意念,几乎每个物种都有其特定的意象和象征意义。例如用12种动物来表示时辰和人的属相,称为生肖。龟象征长寿,麒麟象征祥瑞等。象是一种象征意义较多的动物,象与“祥”谐音,首先它是一种吉祥如意的象征。常见的如民间过年贴的年画中有一幅大象背上驮着一个大花瓶,花瓶中插着玉如意的吉祥物组合,这叫“吉祥如意”或“太平有象”;佛教中的普贤菩萨塑像大多是骑一头白象,那就是一位“吉祥”菩萨。大象是陆地上体形最大的动物,走起路来十分沉稳,其鸣声震动山岳,作为素食动物,它并不主动干犯别的动物,性格温驯但又威风凛凛,所以常用来象征力量、威仪、仁义等。所以,在传统的家具制作造型中,经常将桌、凳、床、椅的腿做成“象腿”形状。中国传统风水观念认为,大象可以加强座方的力量,因为大象体形庞大如山,给人敦厚稳重之感,在家中摆放大象饰物能起到吸收旺气的功效,能使全家人都走好运和吉祥如意。在《韩非子·十过》中有载:“驾象车而六蛟龙。”指的是当时的一种很有气势的车驾,供帝王乘坐。《晋书·舆服志·象车》中也有一则记载:“武帝太康中,平吴后,南越献驯象,诏作大车驾之。元正大会,驾象入庭。”这在当时也是一种太平盛世来到的象征。

从文化意义上看,每一个物种的消失,伴随着的都是文化意象的消失,尤其中华传统文化更是如此。不能小觑了物种消失的意蕴,应该从中找到一定的启示。

在华夏历史长河中,古之仁人历来对自然天物抱以亲昵友善的态度。屈原“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赶早饮露,而不强取,待花儿草儿饮足了,坠落下多余的才收取来饮。不强摘花朵,待秋菊之花凋谢飘落,才悯惜拾取而餐,对自然万物的善待是何等地小心翼翼,何等地珍惜。北宋文豪苏轼在《次韵定慧钦长老见寄》这首诗中写道:“钩帘归乳燕,穴纸出痴蝇。为鼠常留饭,怜蛾不点灯。”那份对生命溺爱的情愫,多么地令人感佩。贵州文化的主要开拓者王守仁在他的《传习录·上》有一句话:“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使有一物所失,便是吾仁有未尽处。”这份披肝沥胆的仁爱之心,以宇宙万物的兴衰得失为自己的兴衰得失,将本来不该自己负的责任全都接过来担在自己的身上,如此之胸襟天高地迥。由此可见,古仁人对大自然、对生命的怜悯和敬畏,因为他们深知,天物有限,失而复得是何等的难。

研究“象”在贵州的生存与消失,其着眼点应该是我们在发展的同时,要注重生态保护,牢记生态文明理念的同时,准确把握中华传统文化中博大的“天人合一”思想,努力建设好一个生态文明型社会。这才是研究的意义所在。(作者系毕节市政协原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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