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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沙土镇开展《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作者:文|图 何勤 刘泽康 刘有飞  发布日期:2022/12/1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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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家庭宣传《毕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连日来,金沙县沙土镇中心学校、沙土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沙土镇家长学校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毕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走村入户,面对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交流,点对点宣讲《条例》,从《条例》的出台目的、条例章节等方面,向学生及学生家长详细解读了“文明行为规范、不文明行为治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学生及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和参与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觉摒弃影响公共环境、不文明交通、不文明养犬、不文明婚丧、不文明经营等不良行为。

沙土镇花滩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梁正开说:“今天镇里面的工作人员来我家宣传《条例》,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不文明行为?哪些是文明行为?了解了创建文明乡镇的重要性。我将教育孩子文明用餐、进店扫码、出门戴口罩、不乱扔垃圾,做一个勤奋好学、尊老爱幼、具有社会公德的好孩子。”

据了解,《条例》于20201028日毕节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202132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202171日起施行。(作者单位: 金沙县沙土通联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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