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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抗疫 “毕”定有我】金沙县沙土镇为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亮牌”
作者:文/图 何勤 刘泽康 刘有飞  发布日期:2022/9/24 阅读次数:

9月23日,金沙县沙土镇镇纪委、镇疫情联防防控办联合组织公安、文化、教育、农业、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现场教学、现场督查督办,根据《沙土镇关于在经营场所推行疫情防控“亮牌”管理办法》,为相应的经营场所挂牌,推行“亮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管部门对经营场所疫情防控主体的监管责任和经营场所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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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土镇对经营主体落实场所“扫码验码”责任,做到“应设尽设、应扫尽扫、扫验必严”,发现“三天两检”“黄码”等风险人员必须拒绝接待并告知其落实个人疫情防控措施,尤其对“黄码”“红码”等人员立即报告辖区疾控部门或村(社区),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的亮“金牌”,予以通报表扬。对重点人群未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核酸检测频次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的;未在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未落实人员进门佩戴口罩、扫场所码、组织1米线排队等防控措施的;场所内出现以“亮码”代替“扫码”,同行人员“一人扫码、多人进入”等行为及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亮“黄牌”,以示整改。对发现“场所码”扫码出现红、黄码人员,未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的;一周内连续三次受到“黄牌”警示的;“黄牌”警示撤销后,一周内再次被黄牌警示的;“黄牌”警示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因疫情防控落实措施不力,给后续流调排查等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且态度恶劣的;其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亮“红牌”,以示整顿。对其受到“红、黄牌”警示后,经营主体拒绝整改整顿的,或屡改屡犯的,将存在的问题作为违法犯罪行为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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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沙土镇已为大诚超市颁发“金牌”;分别对一家理发店、美容店和两家农药种子销售点挂了“黄牌”。“让进入超市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扫场所码以及佩戴口罩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保持和维护正常秩序。”沙土镇大诚超市店长唐德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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