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金县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对包子店的经营事实进行检查
2月7日,织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织金县孙记包子店”仍在营业,工作人员再次对刘某某进行告知并责令暂停营业。
然而,刘某某仍抱侥幸心理,不把政府通告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加以落实。2月9日9时许,织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该包子店仍在营业。织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按有关规定,将刘某某如此对政府规定置若罔闻,拒不暂停营业的行为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2月9日下午,织金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织金县市场监管局和织金县公安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新冠肺炎疫情期防控间,请自觉暂停营业,如群众发现仍在开业的餐饮单位,可第一时间拨打12315或110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众望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