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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确诊病例发病期间曾活动过小区或场所公示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20/2/9 阅读次数: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公布信息:毕节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为帮助人民群众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毕节市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和场所情况公示如下:
  一、病例李某某,男,49岁,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常住人口。2020年1月31日与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某在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聚餐;2020年2月1日至4日一直在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活动;2月5日作为“确诊病例”李某某密切接触者转到黔西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2月6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8日转到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二、病例李某某,女,24岁,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常住人口。2020年2月1日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李某某家;2020年2月1日至4日一直在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活动;2月5日转到黔西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2月6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8日转到毕节市第三人民医院治疗。
  三、病例李某某,男,55岁,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常住人口。2020年1月31日与贵阳市修文县“确诊病例”李某某在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家中聚餐;2月1日至4日一直在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活动;2月5日作为“确诊病例”李某某密切接触者转到黔西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2月6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8日转到省定点医院治疗。
  四、病例李某,男,21岁,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常住人口。2020年1月30日开车到贵阳市修文县接“确诊病例”李某某到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并聚餐;1月31日与“确诊病例”李某某一起聚餐;2月1日送“确诊病例”李某某回贵阳市修文县后立即返回;2月2日至4日一直在黔西县素朴镇百花村家中未外出;2月5日作为“确诊病例”李某某密切接触者转到黔西县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隔离观察;2月6日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阳性。2月8日转到毕节市第三人医院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活动。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拨打当地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毕节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组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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