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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民政局重拳出击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9/5/5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精神,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大方县民政局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积极作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为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部门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加强对全县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调度。大方县民政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结合《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大方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方面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民政系统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全县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和长远规划。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18年以来,大方县民政局共召开2次党组专题会议部署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在全局的干部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领会和落实省市民政系统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各项部署,并通过会议、工作群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大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等相关知识,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扫黑除恶应知应知识测试答题,促使干部职工熟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和使命担当,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统一思想打下扎实的基础。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导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大方县民政局始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斗争路线。一是利用“大方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横幅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利用低保提标核查,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机会,广泛了解社情民意,收集了解当地是否存在“村霸”“市霸”“宗族势力”操纵和干扰基层群众组织等信息,形成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震慑一批的效果。三是利用乡镇民政干部和局机关派驻村的第一书记、驻村干部等多方参与信息收集,织成一张严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网络,让“村霸”“黑恶宗族势力”等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结合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一是加强村(居)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在村(居),为充分保障乡、村两级组织队伍的纯洁性,2018年8月,县委组织部、大方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对第十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有关情况进行联合审查的通知》文件,对全县28个乡(镇、街道)287个村(居)2000余名村(居)“两委”干部开展联合审查工作。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领域的排查力度。2018年6月4日,大方县民政局、大方县公安局联合召开“大方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并印发《大方县民政局 大方县公安局关于印发<大方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重点针对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构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等六类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专项排查。通过专项联合排查工作的开展,有效震慑非法社会组织的各类违反犯罪活动,对净化社会组织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社会组织良好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的重用。三是加强对殡葬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着重对殡葬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乱收费、强制消费、虚列消费、隐形消费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定期不定期的巡查手段,有效遏制殡葬领域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发生。四是加大对各类民生保障资金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城乡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困)儿童生活保障金、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民生资金的监管。建立“三环节十步骤”“谁审批谁负责”“领导干部亲属享受非普慧福利备案”等审核审批制度,有效防止公权私用、优亲厚友等问题,压缩基层涉黑涉恶犯罪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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