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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提升素质
——关于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调研报告
作者:文|李 卫  发布日期:2018/12/7 阅读次数:
  2015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规范市场执法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016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在2016年5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又一次对这个问题作了强调;原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市人民政府也都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对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全市上下都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各项工作部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作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组织人员组成调研组,对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与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研讨。
  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来,全市质监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安排部署,以深化简政放权、提高行政工作效率、优化服务水平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分别制定印发了《毕节市质监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毕节市质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毕节市质监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毕节市质监局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转发了省、市关于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了包含27项抽查事项的清单,涵盖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和执法检查等各方面工作,并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牵头部门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三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建立了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四是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立了抽查事项涉及的业务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时从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做到随机抽查、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五是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结合实际制定了随机抽查细则,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风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六是坚持透明原则,全面公开监管信息。全面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及程序。同时,开展“阳光执法”,对抽查时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惩处,并分别在贵州省双随机监管平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双公示系统”、毕节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平台和毕节质监网站上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共开展随机抽查150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488人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4439家次,随机抽查检查事项75项。同时,认真做好“一单两库”的信息维护,根据企业的生存状态,及时调整和更新检查对象名录。
  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虽然全市质监系统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存在一定履职风险。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质监部门只能对随机抽取到的企业开展检查。同时,质监部门须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抽查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示,不得擅自增加检查项目,监管人员实施检查不得超出抽查事项清单范围。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后,监管人员如何监管才算履职到位,如果未抽查到的企业出现问题或被抽查到的企业出现抽查事项以外的问题,监管人员应承担何种责任,在当前以结果为导向的追责机制背景下,按照目前的法规政策还难以明确。
  二是行政执法成本上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通过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随机组合,实现了抽查异地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寻租行为的发生,但由于个别地区地域跨度较大,企业分布较分散,往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查找企业地址,或者需由当地监管人员引领,耗费的时间和人力物力成本有所上升,降低了工作效率。
  三是人员素质难以适应全领域执法的要求。县(区)质监、工商、食药监部门实施“三合一”后,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基本由原工商人员组成,原质监、食药监人员充实到市场监管分局比较少,执法力量有限,难以完成大批量不定向的抽查任务。从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来说,从事两个以上部门的业务,需要熟练掌握大量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一定时期内存在干部心理和业务能力不适应的情况,而在基层培养一批精通全业务领域的执法人员需要一定时间。
  四是未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沟通机制。“双随机”监管涉及的职能部门多,由于尚未建立和完善不同行业部门间的“双随机”联合执法机制,某个时间段内不同部门相继到同一个企业执法检查的情况不可避免,这不仅违背了“避免执法扰民、减少多头执法”的初衷,也会引起企业对抽查工作的抵触。
  全市质监系统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双随机、一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为更好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明确抽查负面清单制度,做到清单外无检查、清单外可免责。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所有市场监管事项均应实施随机抽查。据此,除依据投诉举报及突发事件检查外,其他检查事项均应纳入清单范围。同时应明确执法部门不得再下达清单之外的检查任务,杜绝任性检查;执法人员对清单之外的检查事项免责,对随机抽查范围之外的市场主体监管免责,明确监管责任的边界,消除基层对“监管无限责任”的顾虑。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抽查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检查,把监督权真正交给企业,从而让企业更加积极地参与随机抽查。
  二是整合抽查事项,自上而下实施综合监管。在市、县层面,职能相近的执法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有年度检查规定动作的提前下发检查任务,在相近时间段内整合后统一实施抽查。由市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三部门共同提出检查需求,根据综合需求抽取检查对象,根据检查项目的多少确定检查周期。在县级层面,由政府明确牵头部门,推动部门联动,探索县(区)级层面跨部门“双随机”综合监管,各部门在年初上报抽查项目、抽查要求,政府统筹安排,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减少执法成本。
  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提高监管人员履职能力。梳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引,不定期举办学习培训及研讨活动,深化监管人员对新业务知识的理解吸收,推动监管思维不断转变,着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优化监管人员配置,打通基层队伍老化、人员短缺和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根据每名监管人员的业务特长,为监管人员贴上不同的“业务标签”,开展抽查行动时根据不同的检查需要随机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进一步提高检查的精度和准确度。
  四是加快完善联合抽查机制。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逐步实现“计划先行、一次完成”的目标,这样不仅能避免多头抽查,也能通过减少执法项目来缩减行政成本。(作者单位: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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