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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规划执法监督力度 创建绿色优美宜居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队赴毕开展城乡规划执法检查
作者:文|图 周华国  发布日期:2018/9/13 阅读次数:
李飞跃(中)在杨海琰(右二)、陈波(左一)等的陪同下到威宁自治县城区开展城乡规划执法检查。
  7月23日至25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飞跃率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琰,副市长蒋从跃,市政协副主席、威宁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陈波等陪同检查。
  李飞跃一行先后到威宁自治县草海镇同心村、城区与草海保护区重叠区域房开项目改造点、渔市路棚户区改造点,赫章县六曲河镇及其河边村,七星关区同心城市公园、德溪公园等地进行实地检查。通过观看展板和视频、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李飞跃对毕节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说,毕节市政府对城乡规划工作很重视,在城乡规划工作中作了很多探索,在完善体系规划上作了很多创新,如在七星关区和大方县同城化建设的过程中,通过建立毕节金海湖新区把七星关区和大方县很好地连接起来。毕节市城乡规划做得好、落实得好,“一法一条例”在毕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李飞跃强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就是要严格对照“一法一条例”逐条认真梳理,敢于直面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对规划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归纳总结,对不足的地方要认真反思改进。
  李飞跃要求,执法检查汇报工作要重点突出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重视案例。要在汇报材料里补充案例,案例要最具代表性、最有说服力、最能体现“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的真实情况。二是要量化问题。针对问题不能泛泛而谈,要有具体的数据支撑。三是要“对号入座”。执法检查要以发现问题为主,认真对照法条逐条检查,反映问题要在法条上找到依据。四是要强化人大监督作用。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人大也要进行自查,把自己摆进去,以自查的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杨海琰对省人大常委会一直以来给予毕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杨海琰要求,市、县(区)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检查组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作者单位:市人大内司民宗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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