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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毕节试验区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我市“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综述
作者:文|毕节试验区 孔维军  发布日期:2018/7/16 阅读次数:
律师进驻法院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
履行监督职能 依法开展审计
“法治毕节”创建助力乡村振兴
  “在校期间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再也不会去做坏事了。”曾在毕节市育新学校就读的肖某说。
  “本打算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活了,但经过所里的教育和培训,出所后又安排了这么好的工作,过正常人的生活真好。”半年前戒断毒瘾离开强制戒毒所的毕节市民陈某感慨地说。 
  ……
  2015年11月,贵州省委召开“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动员会,正式把毕节市作为“法治贵州”创建的首个试点城市。“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是贵州省委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旨在通过毕节市先行先试全面深化地方法治建设,形成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和考核办法,为贵州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贵州”提供参照样本。
  两年多来,为切实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毕节市积极探索,以“六大工程”(以依法行政为核心实施的法治政府建设工程、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实施的公正司法天平工程、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实施的全民守法宣教工程、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实施的法治惠民服务工程、以推动绿色发展为方向实施的生态文明法治工程、以强化权利制约为关键实施的法治监督检查工程)为统领,全面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法治毕节”创建中,毕节市坚持“高规格谋划、园区式定位、集团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创新“建设多元化、管理规范化、排查数据化、服务精准化”四轮驱动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实现了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全覆盖,各县(区)均建有育新学校、精神病院、关爱医院、阳光企业、安置帮教基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现了社会治安“三降三升”(刑事案件下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下降、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下降;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上升、救治救助上升、安置帮教上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递升,全市政治大局稳定。
  “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亮点纷呈
  “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毕节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的总体方案和“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不出事是硬道理”的总体要求,在省委政法委等省直40余家单位的指导和推动下,认真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完成了333项创建目标任务,“法治毕节”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法治政府有序建设。一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国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建成行政执法工作信息平台,统一公示市、县、乡三级政府及执法部门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办案平台统一、法律文书统一、办案流程统一、法制审核统一等“四个统一”。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流程由原来的平均10个流程减少到3个流程,审批时限由原来的平均25个工作日减少到3.68个工作日。推进备案审查,注重“红头文件”监管,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工作方式。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乡三级政府及市政府32个工作部门全部聘用政府法律顾问,全面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室。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全省率先制定《毕节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办法(试行)》。2017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58.3%,同比增长0.2个百分点。
  公平正义有效维护。一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法院、检察院资产经费市级统管,落实工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机制。完成法院、检察院三类人员分类定岗定责,落实员额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市法院法官年人均结案数由75件上升到170件,全市法院案件流程信息公开率为97.75%、裁判文书上网率为99.5%。二是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开展刑事证据大数据试点工作,促进案件质效实现新突破。2017年,全市审判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63221件、结案60061件,同比分别上升19.39%和17.7%。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3012件4104人,同比分别上升6.8%和5.8%;提起公诉3097件4274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3%。三是大力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毕节是全省唯一要求两级法院在2017年全部达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市(州)。2017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319件、执结10402件,同比分别上升26.91%和15.26%;实际执结率84.44%,同比上升5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60.87%,同比上升6个百分点。
  全民守法意识增强。一是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让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从“软任务”变为“硬指标”。三是针对重点群体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教育部门把“法治校园”创建与学校各类主题活动和中小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学生懂礼貌、守法纪、遵规范、讲文明。四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治征文活动、出版法治论文集、拍摄法治微电影、创作法治毕节宣传歌曲,与《法制生活报》《毕节日报》《毕节试验区》和毕节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联办法治栏目、法治频道,建立“法治毕节”微信公众号,全方位营造法治创建宣传舆论氛围。
  法治惠民成效显著。一是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市共立刑事案件12364起,同比下降25.44%;立“两抢一盗”案件7772起,同比下降28.35%。二是热点问题得到解决。新排查和侦办遗弃留守儿童案件10起,执行逮捕3人,刑事拘留7人,行政处罚3人。教育和训诫不履行监护责任行为323人。依法办理七星关区阴底乡治中村陈某某不履行监护职责案,成为全省首例打击不履行监护职责刑事案件,受到舆论普遍支持。通过劝返、教育父母,减少留守儿童61414名。三是难点问题不断突破。严肃依法处理缠访闹访、赴省进京越级访或挑唆煽动他人上访滋事捣乱等违法行为90人,警告和训诫200余人次。开展舆情信息发布人员不找到不放过、行为动机目的不查明不放过、负面网络舆论影响不消除不放过、歪曲事实行为不惩戒不放过“四不放过”行动,依法查处谣言事件5起、行拘5人,通过网警巡查执法账号警示网民依法文明上网76人次,对引导网民正确使用互联网、理性发声起到了教育和震慑作用。四是公共安全不断好转。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加大督导整改力度。2017年,全市交通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实现“双降”。
  守牢生态保护底线。一是推进生态保护立法。《毕节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毕节市韭菜坪保护条例》《毕节市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已形成草案。二是增设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黔西县人民法院、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设置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定管辖环境资源案件,提高我市损害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时效。三是建立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引导森林失火、盗伐、滥伐林木及非法占用林地等行政处罚和刑事案件中的行为人签订协议弥补生态损失,全市共建“补植复绿”基地52个,种植林木35758亩。四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深入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检查企业1181家次,立案查处143家,移交司法机关8件。立案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9件37人。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26批287件,办结230件,正在办理57件。
  法治监督氛围浓厚。一是人大、政协依法监督。两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查)专项工作报告20个,组织开展视察2次、执法检查2次、专题调研9次、专题询问1次、工作评议5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57件。市政协收到提案859件,立案700件,交办690件,提案办结率为100%。二是纪检监督不断加强。市纪委推出“一站三台账”,设立一个民生信访服务站,建立三本监督工作台账,让群众诉求“有门”、反映问题及时“结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发现损害群众利益违纪问题5639件,立案1949件,处分1624件1828人,移送司法机关25件30人。三是司法监督不断加强。检察机关扎实推进“两个立案监督”活动,共受理立案监督案件34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7件次,纠正审判违法活动1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或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件。四是审计监督不断加强。市审计局履行监督职能,共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5个。制定《毕节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毕节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形成了多部门促进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合力。
  努力实现“三升四降五不出”目标
  2018年,“法治毕节”创建工作进入全面创建阶段,毕节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抓好创建,努力实现“三升四降五不出”的目标,即群众安全感、群众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满意度、“法治毕节”创建指标监测分值明显提升;刑事案件、命案、“两抢一盗”案件、新增吸毒人员数量明显下降;不出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出涉及特殊人群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和舆情炒作事件,不出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公共安全事故,不出冤假错案,不出重大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和重大个人极端事件。为此,毕节市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着力实施法治创建工程。一是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严把决策关,确保决策合法。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毕节市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毕节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政府12345服务热线投诉满意率超过90%、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15%。二是大力推进公正司法。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达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提升办案质量,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一审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不超过3%;判决案件实际执行率不低于70%;司法机关执法办案引发涉法涉诉信访案(事)件不超过5%;不发生冤假错案;不出现被监管人员、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逃脱事件;司法改革工作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三是强力抓好法治宣教。深入实施“七五”普法,以需求为导向,用好“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不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治“村村通”创建活动,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减少农村法治盲点,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各县(区)至少打造完善一个以上法治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各县(区)参与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不低于所辖乡(镇、街道)数量的15%;抽查样本普法知晓率不低于90%。四是持续开展法治服务。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平安毕节”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控机制,完成命案严控目标任务,完成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完成“雪亮工程”建设任务,完成精神病医院建设任务;不发生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不发生因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不到位引发重大以上案(事)件;有效遏制违法青少年重新违法犯罪,依法收治艾滋病等特殊病犯,确保刑释人员不重新违法犯罪。推动全市刑事案件、“两抢一盗”案件、万人刑事犯罪率、新增吸毒人员、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各县(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分别进入全省前40位。五是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生态环保立法工作推进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落实生态红线保护制度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工作;重点推进各县(区)生态法治示范点、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辖区河流水域纳污监测等重点工作。建立指标监测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责任制、问责制;辖区耕地、河流、空气质量监测达标;不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故。六是切实抓好法治监督。切实加强法治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和改进法治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职、廉洁履职,不发生违法决策、违法行政、违法执法行为,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市委法治办开展随机明察暗访和季度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向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送达督查整改提示单。
  着力加强法治创建基础。一是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两年完善基础设施、一年完成装备建设”的要求,持续加快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级120个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继续实施好144个县级基础设施、装备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全市政法基础设施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装备和信息化达到全省先进水平。二是推进大数据深度应用。加强对大数据在“大安全”应用方面的研究,大胆向大数据要生产力。通过共同研发、项目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与科技企业等的人才合作,引进原创性、前瞻性、颠覆性技术,确保政法工作智能化建设始终抢占科技制高点。完成“雪亮工程”1.8万个视频探头建设任务,深度参与全省法院系统刑事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和政法机关信息整合共享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人脸识别系统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切实解决资源浪费、重复建设、“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等问题。三是推进综治中心建设。围绕“基础牢、职责清、能力强、效率高”的目标,采取适时召开先进和落后现场观摩会的方式进行督促,强化统筹调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整合资源,完善设施,加快建设,确保今年上半年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基层站所人员整合使用,让综治中心真正有人坐班、有人办事、有人解决问题。落实好网格员薪酬制度,让网格员充分发挥作用。
  着力破解法治创建难题。一是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煽动村民闹事、插手民间纠纷、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等10类黑恶势力为打击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出重拳、下重手,依法重点整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二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严打整治行动,深入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违法犯罪、网络和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盗窃违法犯罪、赌博违法犯罪、毒品违法犯罪、抢劫抢夺违法犯罪、传销违法犯罪、制黄贩黄和卖淫嫖娼违法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非法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按照思想不松、力度不减、领域拓展的要求,根据全市安全稳定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打击重点和方式,再次掀起严打新高潮,以决战决胜的信心和决心打好安全感满意度翻身仗。
  着力建强法治创建队伍。一是建设业务精湛队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提升政法队伍的执法司法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应对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建设执法为民队伍。坚持依法保障民生,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福祉,让百姓拍手称快、让群众深感满意。坚持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执法司法问题为重点,切实整改好“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坚持务求实效、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提升新形势下的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建设清正廉洁队伍。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查找和整改政法系统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权力监督,严惩司法腐败,落实“一岗双责”,对管理监督宽松软、执行纪律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问责。
  “法治毕节”创建是省委赋予毕节试验区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也是毕节发展所需、民心所向。全市上下将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奋力开创毕节法治建设新局面,为毕节试验区发展和稳定大局作出新贡献,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图片由毕节市委政法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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