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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食品药品安全防线
——2017年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回眸
作者:文|曾建军  发布日期:2018/2/13 阅读次数:
  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按照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完善食品安全机制
  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加强组织协调。2017年初,我市召开了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并将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市级政府层面与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市政府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专项内容,研究制定多项措施,推动工作有效落实。通过印发《2017年毕节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市食药安委工作程序和成员单位职责。
  做好示范创建。制发了《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创建目标和任务,并实行责任化管理。强化宣传促使示范创建群众参与,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落实党政同责。协助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毕节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了我市食品安全治理体系。
  开展全员培训。2017年8月,市食药监局举办了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暨综合协调业务培训,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政府食安办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等内容的培训。各县(区)和全市所有乡(镇、街道)食安办人员共300人参加培训。
  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毕节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了部门间食品安全信息沟通和互动。修订了《毕节市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有奖举报资金累计总额80万元以上。
  强化监督抽检。市、县两级局都成立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各项工作落实到人。2017年,全市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抽检经费共计489万元,全年累计完成实验室抽检监测食用农产品2277批次。其中,市食药监局共抽检320批次,抽检结果全部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公示栏等进行公示。
  落实日常工作。完成“两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督导、“五一”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特殊时段各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抓好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食品生产监管。一是按规定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67件,已办理完结65件。二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624家次,发现问题531条,已督促整改511条。三是办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登记1132家,开展小作坊日常检查2178家次,发现问题949条,已督促整改946条。四是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执法车辆120余台次,对辖区茶叶、油辣椒、蜂蜜、桶装饮用水、蒸煮类糕点、月饼、食品添加剂使用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品加工企业181户,对原材料进货查验把关、生产控制、产品储存、卫生管理等进行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食品流通监管。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以例行巡查为基本手段,以食品批发、商场超市及乳制品经营为重点对象,以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两项制度”、经营不合格食品、经营条件变化等为重点监管事项,从严落实食品经营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努力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和流通。二是强化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市场、旅游食品市场、婴幼儿配方乳粉、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等专项活动。
  餐饮服务监管。一是开展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对大方、黔西、赫章、百里杜鹃等县(区)提供年夜饭的餐饮单位、星级宾馆进行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37家。二是完成对汉丽轩餐厅、学校及周边、旅行社签约单位、网络食品销售单位的专项整治。三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30人次、执法车辆1383台次,检查学校食堂2815户次、校园周边餐饮单位4277户次,责令整改201户次,立案2件(1件尚未结案),罚款1万元。四是开展春秋季食品安全督导,对各县(区)学校、敬老院、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食品安全城市(县、乡镇)创建、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开展了“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暨整脏治乱“食之放心”行动季度考核,共出动执法车辆66台次、执法人员263人次,随机抽查学校(幼儿园)食堂69个、敬老院食堂20个、餐饮单位309家和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8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责令改正或移交县(区)局督促整改。共向县(区)局移交案件线索93个,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3个。五是组织开展了分享经济领域网络餐饮服务、食用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旅游景区专项治理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33人次、执法车辆20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684户次、食品经营户279家、食品生产企业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16家、车站码头59户、农贸市场12个、食品批发商41户,下发整改通知76份。六是开展餐饮环节打击非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拟抽检样品100批次。
  加强药械市场监管
  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药品注册生产监管。一是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等,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证药品质量。二是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易制毒化学品、药品生产企业落实不良反应监测第一责任、药品安全生产、药品GMP跟踪检查等专项整治,及时向企业反馈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三是积极提供药品注册生产的相关法律和政策服务,大力支持我市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2017年以来,对贵州贵金药业有限公司筹建中药饮片厂的验收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积极配合省食药监局做好对贵州同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线的现场认证工作;对贵州达灵药业有限公司变更生产负责人进行备案;对贵州黔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的换证申请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
  药品流通监管。一是GSP认证受理130件,办结发证130件;跟踪检查批发企业(含零售连锁公司)23家、零售药店897家。二是分别培训毕节市第三批GSP检查员120余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人员474人、毕节市特殊药品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相关人员70余人。三是制定《毕节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标准》,与市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到医疗机构和监管部门实施。四是继续开展“万家药店进乡村、安全用药到农户”精准扶贫行动,共开办扶贫药店(柜)48家,均已发放《精准扶贫药品经营合格证》。五是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全市共设立647个过期药品回收点,发放《毕节市过期药品回收登记本》700本、宣传牌700个、宣传贴1400张;制定《毕节市过期药品监督管理制度》,通过主流媒体广泛宣传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六是制定《毕节市特殊药品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和特殊药品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培训,全年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医疗器械监管。一是做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工作。我市现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企业2家,备案产品10个。2017年以来,按要求对辖区内经营许可企业和二类备案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复查,实现100%全覆盖。共受理审核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申办、换证、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47件,新办理、变更、补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12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14件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2件,均按要求在市食药监局网站和贵州省诚信网上进行公告,办结率达100%。二是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发了《毕节市2017年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2017年毕节市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6月份按计划抽取第一批7家企业进行了检查。三是扎实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组织开展了无菌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577人次、车辆168台次,对全市36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630家使用单位进行了初查。在重点检查和督查阶段对19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34家使用单位进行了复查,责令整改经营企业9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家,罚款2万元;责令整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98家,查处17家,处罚金额15.44万元。同时,按照《毕节市2017年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对41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63家一级医院、200家乡镇卫生院、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对情节严重的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县(区)局跟踪检查直至整改完成。另外,还开展了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监督检查和医用耗材专项整治,共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54家、医疗机构2630家。四是制定了《毕节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库房的相关规定(试行)》和《毕节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等级考核评定标准》,目前,已完成意见征求工作,并对29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进行了信用体系等级的初评。
  化妆品安全监管。一是组织开展了美容美发机构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并及时进行督导。二是完成了烫发类5个批次和化妆品类43个批次的抽样送检工作。
  做好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一是保质保量推动“二品一械”监测上报工作。2017年全市共上报与评价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011份,完成全年监测任务的339.2%;上报与评价了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2268份,完成全年监测任务的341.5%;上报与评价了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457份,完成全年监测任务的344.1%;上报了药物滥用调查表报告4701份,完成全年监测任务的391.8%。二是组织开展了对各县(区)共60家单位的“二品一械”安全性监测督促指导工作,同时针对去年二级医疗机构专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对全市32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三是通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培训、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培训、全市“二品一械”安全性监测知识培训及对全市10家二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共630人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监测能力与安全用药用械意识。四是多形式开展“二品一械”安全知识宣传。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全系统法制建设。一是认真履行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复核工作,共受理行政处罚案件14件,出具审核意见书14份,组织召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会议4次,处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7件。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要求拟定出台市食药监局的权责清单、随机抽查清单、监管对象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三是积极推进2017年“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制定了该局的具体实施方案。四是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了《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制度审核试点工作方案》,加强建章立制和改革宣传,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加大稽查执法力度,认真落实抽检工作。一是全年受理投诉举报65件,转办65件,已办结32件,其余正在按照有关要求办理中。二是2017年全市办理并公示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共471件,涉案金额104.047万元,罚没共计516.57万元。三是食品抽检情况。2017年,该局共计组织开展食品抽检2620批次,合格2608批次,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9.54%。四是药械抽检情况。2017年,该局共计组织开展完成药品抽样600批次,合格592批次,合格率98.67%;医疗器械抽样35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100%;化妆品抽样46批次,合格42批次,合格率91.30%。以上食品及药械抽检不合格产品,均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核查处置各项工作。五是完成30次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期间未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加强宣传培训,规范应急处置。一是编报新闻信息369条,省政府网站采用19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采用120条、市政府网站采用190条、其它媒体采用40条。二是在市级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成绩和工作亮点。三是开展2017年“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四是做好新《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宣传活动。五是举行了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毕节市启动仪式,市(区)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代表300余人参加了活动。六是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用药宣传月活动。七是2017年共举办12期培训班,累计培训食品药品监管人员1614人次。八是初步建立起市、县(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金沙县、纳雍县开展了食品安全应急演练。(作者单位: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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