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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安全防线 确保食品安全
——毕节市食药监局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食之放心行动综述
作者:文|图 实习记者 邓 杰  发布日期:2017/1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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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长期以来,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食之放心行动工作部署,在监管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切实让人民群众买之安心、食之放心,通过广泛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全市营造出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有力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措施有力抓落实
  自“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开展以来,市食药监局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食之放心行动,成立了以市食药监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县(区)局局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市“食之放心”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把“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暨“多彩贵州文明行动”食之放心专项行动作为年度工作的重点,结合无证治理、量化分级、示范创建、明厨亮灶、风险分级管理、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食之放心行动。以“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形成常态”为目标,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2016年以来,陆续印发《关于印发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明在行动 •满意在毕节”食之放心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6年食之放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总体工作及年度工作进行安排,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有力,通过抓专项整治解顽疾、抓量化分级强监管、抓示范创建树典型、抓明厨亮灶提质量、抓指导培训筑基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专项整治抓安全
  在国家、省市重要活动和节假日等重要节庆时段以及中高考、旅游旺季等人流集中时段,对学校、敬老院食堂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公路服务区、铁汽运车站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查,不留死角;认真落实省政府领导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组织开展了“五一”期间涉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及暑期、汛期旅游安全大检查等专项检查,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各项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33人次,执法车辆204台次,检查餐饮单位684户次、食品经营户279家、食品生产企业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116家、车站码头59户、农贸市场12个、食品批发商41户,下发整改通知76份,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总体态势平稳;开展为期三年的餐饮环节打击违法添加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专项治理,强化对火锅店、烧烤店、小吃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等重点单位及美食街、夜宵城、校园周边等餐饮消费聚集场所的突击检查和抽样检验,制定抽样计划,对牛羊肉汤锅店(粉面馆)、卤肉店、火锅店经营的火锅底料、汤料进行抽检。截至目前,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添加案件线索3个,抽检样品92批次、检验67批次、合格65批次、合格率97.01%,对抽检不合格的1户餐饮经营户,立案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量化分级抓质量
  把量化分级管理作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任务,将量化分级管理纳入对县(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各县(区)按照省、市工作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坚持日常监管与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动态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按标准对餐饮单位风险度、信誉度进行量化评价和分级,及时更新公示栏信息;因户制宜,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采取上门督导、电话跟踪、短信提醒等方式,督促餐饮单位根据评分标准,逐项对照落实,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冷藏、检验、消毒等配套设施,加强管理,完善生产、检验、购销货台帐等各项记录,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按照餐饮单位动态、年度等级确定监管重点,对高风险、低信誉的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实行评级、升级、降级相结合的动态管理模式,对达到上一级评定标准的单位,动员餐饮单位积极申报提级。对日常检查、督导检查、等级评定中发现管理水平下滑严重、达不到相应标准的,及时降级。
  餐饮示范抓典型
  今年初,市食药监局印发了《毕节市2017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食之放心行动实施方案》(毕食药监发〔2017〕60号),明确了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县(区)的目标绩效管理,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明厨亮灶”、量化分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等工作,深入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围绕学校、星级酒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农家乐等经营业态,辐射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户,积极打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管效能。截至目前,累计申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街道)5个、示范单位19家。
  其中,金沙县作为我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县,在监管中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丰富示范创建内涵,在示范创建工作中创新实施“明厨亮灶”工程打造食品安全新防线,利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推动网络化食品安全监管的开展,在餐饮服务行业通过安装摄像设备和数据软件,对全县餐饮单位的经营场所和重要环节实施适时监控,并把监控情况通过视频展示给广大消费者。一方面,监管部门可以通过采集的数据信息,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程监管,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集体食堂等全部实施公开、透明监管,全面、及时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环境状况、食品及原辅助材料购进、生产经营过程情况,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随时处在监管部门的监控中;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扫描远程网络系统二维码对厨房操作环节情况实时查看,共同监督,从而达到“群防共治”。
  “明厨亮灶”抓卫生
  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区)在2017年实现餐饮单位“前厅后厨”“明厨亮灶、阳光操作”覆盖率提高5%,重点打造1-5个“明厨亮灶”样板单位;制定创建标准,要求餐饮单位做到“四足两无一定”(有足够的功能间、操作面积、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没有虫(鼠)迹、与生产加工无关的物品;物品定位摆放整齐),加工场所窗明几净、操作行为规范、台账完整真实、管理有序;把“明厨亮灶”与行政许可、量化分级、日常监管、示范创建、食品溯源相结合,在示范创建、量化分级审评时优先考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以学校食堂、敬老院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高速公路服务区、量化分级A、B级单位为首批实施单位,分步骤、分类实施,逐步推广到各类别餐饮单位;对新开办、到期换证和有厨房改造计划的餐饮单位,积极引导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搞好硬件设施建设;对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以关键环节安装摄像头、隔断矮墙(柜)为切入点,对小吃店等小型餐饮单位,以“前厅后厨”改造、隔断矮墙(柜)为切入点,推广“明厨亮灶、阳光操作”,使餐饮单位后厨成为消费者、执法人员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
  据了解,全市现有“明厨亮灶”实施单位3196个(学校食堂1073个),较2016年末的2644个增加552个。
  培训指导抓素质
  市食药监局组织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倡导节约、文明、卫生用餐,印制张贴“文明餐桌”提示、禁烟标志4.5万份,主动提醒顾客适量点餐、剩菜打包,积极推行“半份半价”“小份适价”“公筷公勺”等服务方式;督促指导县级部门组织开展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服务礼仪培训,培训餐饮从业人员1.12万名;对286名县(区)市场监管局、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利用各种平台做好宣传,着力取得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餐饮服务提供者重视食品安全、自觉自律的成效,提高社会共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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