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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过期药品 保障用药安全
——市食药监局对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专项检查
作者:文|图 实习记者 邓 杰  发布日期:2017/9/22 阅读次数:
市食药监局对毕节城区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专项检查
  9月6日,市食药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毕节城区设立的过期药品回收点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家庭过期药品得到合理处置,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今年年初,市食药监局精心安排部署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并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零售药店在辖区内的分布情况,合理选择信誉度高的零售药店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按照专人专册登记制度,定期清点,并在监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对过期药品进行环保销毁。同时,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均实行网络化管理,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对近效期预警和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会由计算机自动锁定和停止销售。
  在七星关区松山路新春天大药房回收点,记者在现场看到,已有许多市民将过期药品送往该回收点。据了解,该店2个月前设立了过期药品回收点,通过对顾客及周边的住户进行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讲解,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得到了市民的大力支持。据该店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药店已收到19个种类的32盒过期药品,同时,凡是将过期药品送到该店的市民都会奖励一个家用小药箱。
  据悉,截至目前,全市共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211个。下一步,市食药监局还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对偏远地区药品安全和过期药品的回收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不留“死角”,打通安全监管的“最后一公里”,为全市开展“五城同创”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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