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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牵头在全市范围开展防治“吃空饷”
作者:文 / 陈一名 侯茜  发布日期:2017/9/1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258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抓好我市防治“吃空饷”工作。8月21日至8月31日,由市人社局牵头,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编委办等部门的配合下,组建四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以及29个市直部门(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开展专项督查。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按照国家、省、市关于防治“吃空饷”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听取工作汇报、随机抽查单位考勤制度、举报接听、走访检查等方式,严格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督查。
  督察组要求,一要建立防治“吃空饷”专效机制。将防治“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严防“吃空饷”问题复发新发。二要加大“吃空饷”问题处理力度。对“吃空饷”问题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实问题保持“零容忍”,对迁就照顾造成“吃空饷”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属于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隐瞒情况骗取财政资金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个人,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坚决追缴“吃空饷”金额上缴财政,核减编制和财政预算。三要加强宣传教育。全市防治“吃空饷”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按规定进行通报,形成防治“吃空饷”问题的良好氛围,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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