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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检察工作再次取得优异成绩
作者:文|王化宏  发布日期:2017/5/4 阅读次数:
  3月29日,省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2016年度全省检察业务考评结果的通报》,毕节市检察机关工作名列一等次第一名,这是继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业务综合考评以来毕节市检察工作连续第三次获得第一名。同时,市人民检察院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连续三年荣获市直一等奖。
  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紧紧围绕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三年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34件497人,其中贪贿大案82.5%,渎职侵权大要案100%,县处级以上要案43人(含厅级5人),科级干部16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17亿余元,查办职务犯罪连续三年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茅,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148人,提起公诉15462人,不批捕5047人,不起诉795人,刑事和解1746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3045件,办案质量和全省考评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新成效;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15件,监督撤案530件,追加逮捕813人,追加起诉79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35件次,办理民行申诉监督案件5655件,审查办理刑罚执行机关减假暂案件2608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案件4693件,各项诉讼监督数据位居全省首位,社会公平正义得到新彰显;办理控告申诉案件1149件,办理刑事被害人和司法救助、刑事赔偿案件186件,并部署开展了“民生资金保护”“生态环境检察”等专项活动,各项指标打造了全省“单项冠军”,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得到新提升;同时,狠抓检察队伍和信息化建设、狠抓综合后勤保障、狠抓内部监督、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交流推广,推进固本强基建设实现新突破。
  2014年以来,毕节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加强,督促起诉、案件管理、非法证据排除、队伍教育培训等多项工作经验被省人民检察院推广;两侦、两刑、预防、民行、控申等主要核心业务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甚至勇夺全省“单项冠军”;案件信息查询、统一业务系统应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载文宣传和通报嘉奖;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模式、立体化预防平台建设、行政公益诉讼探索等工作成为贵州检察系统的一面旗帜;多媒体示证、电子物证实验室和远程视频审讯等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迈入全省先进行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先后被表彰为全省、全市“党建工作先进党组”,市人民检察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检察机关4+1工程建设组织奖”,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被省委、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命名为全省、全市“五好基层党组织”,年度惩防工作报告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第一届、第二届“十佳年度报告”,毕节市原警示教育基地入选“全国百家优秀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多个集体和个人得到省、市以上记功表彰。各项检察工作得到省、市、县(区)“四大班子”肯定性批示18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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