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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作者:文|图 实习记者 邓 杰  发布日期:2017/5/15 阅读次数:
  4月27日,毕节市食品安全法制培训暨新《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培训会召开,此次培训会旨在抓好新《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准确实施,确保全市范围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处食品药品稽查专员徐聪、食品生产处副处长张体勇、稽查局副局长陶虹应邀分别为全市监管人员详细解读了新《条例》内容。
  会上,徐聪对新《条例》修订的背景、总体思路、过程、意义及亮点进行了解读。他说,修订的新《条例》,有利于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补充完善全过程监管制度,突出对高风险食品的严格监管,加强监管方式创新;有利于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利于推动我省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张体勇对新《条例》中的词条释义、食品摊贩从业人员的职责要求、禁止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市场销售的包装标识要求进行了解读,并对食用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贩的监管做了详尽阐述。陶虹对新《条例》颁布和实施情况、新《条例》章节及条款情况进行了介绍,并结合具体实例,为参会人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新《条例》的法律责任变化及特点。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新《条例》的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主体,积极贯彻执行新《条例》,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金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张云飞说,新《条例》的出台对“三小”监管的细化和明确化、对农产品具体化要求作了明确规定,作为一线执法人员,将积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宣传培训,进一步了解新《条例》的新内容、新责任,在具体的执法检查中,切实做到执法有依、处罚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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