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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的护航人
——记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林江
作者:文|图 王 恋  发布日期:2017/3/29 阅读次数:
林江(左一)深入基层宣传生态环保法律法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生态建设’是毕节试验区三大主题之一,在这片石漠化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好绿水青山,尤为重要。”作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的林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毕节人,她很清楚生态环保工作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性。
  2015年,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这项工作涉及检察机关多个业务部门,林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能力,统筹相关部门共抓业务工作,一年时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生态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5件79人,均为重特大案,其中要案7件7人;监督公安机关对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案件立案126件;向有关部门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902件;落实恢复性司法检察建议563件、建立生态“补植复绿”基地44个共计23051亩,督促补植树木1769.5亩共264750株;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等长效机制347个;得到党委、政府肯定批示279件(次);毕节市生态检察工作荣获当年全省考评第二名。
  林江是一个长期扎着马尾辫且爱笑的年轻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楚楚动人的年轻妈妈,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013年12月,林江从七星关区人民法院考调到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因为业务素质过硬,领导先后把她安排到反贪局、公诉处工作,虽说法院、检察院的有些工作是相通的,但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拿到第一个公诉案件,林江不知该如何着手,她不知道审查报告如何写,也不知道出庭意见书如何写,但不服输的她并没有被这些难住,为了弄清案情,她曾加班加点,为了写出一个完美的审查报告,她也曾向处室领导和身边的同事反复请教。在公诉处一年多,林江共办理一审公诉案件34件66人,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认可。
  2015年6月,林江被提拔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主持该处工作。
  当时,毕节市检察机关正全力打造全省“单项冠军”,生态工作作为其中的重点工作。“一方面担心自己的能力不足,一方面又不想辜负领导和同志们的信任。”对此,林江深感自己身上的责任重大。
  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不仅要抓好实实在在的工作,并且要有创新,同时还要抓好各项业务数据,还得适时报送各种材料。
  说到创新性工作,为了突出市级检察机关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引领作用,林江多次与市林业局磋商,多次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最后促成市人民检察院、市林业局与百里杜鹃管理区在百里杜鹃管理区鹏程管理区建立了340余亩的全省首个市级“补植复绿”基地,基地挂牌成立后,林江调阅百里杜鹃管理区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卷宗,发现该局作出行政处罚后,未及时要求当事人恢复植被,通过督促,目前基地已种植树木70余亩8000余株,该基地成为了全市“补植复绿”示范基地,并作为2016年6月16日全市“法治毕节”创建第二季度观摩会的现场参观点,多家媒体对该基地的“补植复绿”工作进行了报道。
  为了使工作能够顺利推进,林江一次次地向领导和其他部门负责人请教,一次次地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同时,还带领处室成员深入基层一线,认真督促指导生态工作的开展。在督促环保部门调查百姓反映强烈的织金县阿弓镇某煤矿违法排污致村民饮用水源受污染的事件时,为了解真相,她带领处室成员不仅到煤矿进行蹲守,而且跋山涉水到百姓反映受污染的水库处进行调查,因山高路陡,林江崴伤了脚,同事们都说让她回去,但林江不愿意,她说:“不亲自看看,不放心。”
  面对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数据,虽然内勤做得也很认真,但为了准确无误,林江便一项一项地检查,一行一行地核对,对于不清楚或是逻辑错误的,林江就打电话给填报的基层院,一个一个地核实清楚。这样的工作,每个月都要重复一次,林江也不觉得枯燥,在她看来,能把工作做好,就会乐在其中。
  如山的文字材料,对于学数学专业的她来说,无异于攀爬高山,每写一篇材料都如翻越一座山峰那么艰难。为此,她开始了无休止的钻研,开始是拿以前的一些工作小结进行摸索,还有就是把其他市(州)院的工作总结拿来揣摩,仔细考虑别人的文章架构,认真分析别人的所思所想,深入思索别人的遣词造句,那时候,每天加班成了常事,方便面也顺理成章变成了晚餐。
  常言道:“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通过没日没夜的加班学习,林江的写作水平得到了提高,各种材料做到了得心应手,再也没有因为写一篇文章而焦头烂额了。
  通过林江的不懈努力,全市生态环保执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在全省森林保护和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中,省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授予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林江“先进个人”称号,省人民检察院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作为先进典型,记二等功一次。
  面对领导和同事们的夸奖,林江很清醒,她说:“成绩都属于过去,只有一如既往地做好工作,才能取得不断的进步和突破。”
  2016年,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因林江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踏实肯干,领导便将该项工作安排给她具体负责。此时的林江已积累了一定的专项工作经验,在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的同时能将民生资金保护专项工作安排和落实得井井有条。通过她和大家的共同努力,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45件161人,大案、重特大案122件、要案16件,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322.84万元。2016年7月,《贵州日报》对毕节市检察机关开展民生资金保护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在该年省人民检察院对下考核中,毕节民生专项保护工作荣获全省第一名,多次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自担任毕节市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处副处长以来,因为经常加班加点,林江几乎没有时间回家陪孩子。对于一个刚满3岁的小家伙来说,是多么地需要母爱啊。很多时候,林江晚上回到家时,孩子已经进入梦乡,第二天出门的时候,孩子还在熟睡中,想要亲亲孩子的额头,又怕吵醒睡着的孩子。
  因为觉得亏欠了孩子,在周末加班的时候,林江就把孩子带到办公室,给孩子买一堆零食,一边加班,一边陪着孩子。虽然她知道孩子吃零食多了不好,但也只有这个办法才能哄孩子在办公室呆下去。对林江来说,能在工作的同时看到孩子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虽然为了工作牺牲了很多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但林江说:“家人对我的工作是理解和支持的,虽说有时感觉会愧对家人,但既然选择了这份事业,就要把它干好,干出实实在在的成绩,给孩子做好榜样就是对家人最好的回报。”每每问到孩子长大了要做什么时,孩子会说“像妈妈一样当检察官”,偶尔从孩子嘴里冒出“我们是人民的检察官”时,林江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作者单位:毕节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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