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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举行贯彻《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文艺宣传活动
作者:本刊记者 杨 欢  发布日期:2017/3/13 阅读次数:
载歌载舞欢庆《条例》颁发实施
  为庆祝《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发实施,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2月16日,毕节市举办了贯彻《条例》文艺演出暨宣传活动。市老领导禄绍康、李远贵、马光树以及市老龄办、市老年学学会负责人参加活动并观看演出。
  据悉,《条例》于今年1月1日颁发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活动中,市老龄办工作人员对《条例》进行了宣讲,并现场发放了1000余册《条例》读本。
  活动现场,毕节市乌蒙艺术健身协会、市老年学学会文化专业委员会、毕节毕爽剧团等代表队带来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40式太极拳》、民乐合唱《喜洋洋》、快板《赞小区、敬老人》、广场舞《好日子》等节目不仅展现了老年人健康向上、热爱生活、关爱社会的风采,更用大家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条例》,让党的好政策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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