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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
——毕节市食品药监督管理工作回眸与展望
作者:文|图 曾建军 本刊记者 孔维军  发布日期:2017/2/13 阅读次数:
2016年4月,市食药监局局长安南(现任市政协副主席、市食药监局局长,左二)陪同省食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舒立志(左三)检查我市药品经营企业。
市食药监局率先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桌面推演)
  “全省食品药品稽查工作一等奖;在全省食品安全考核中获得98.90分的好成绩,位居全省第二;在省食药监局、省卫生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对2015年度全省‘二品一械’安全性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扬的决定》中,成绩名列全省各市(州)食药监局第一,其下属事业单位毕节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中心副主任王锦红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由于工作出色、有创新,2016年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推进会在毕节市金沙县召开,全省各市(州)、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同志奔赴毕节取经;率先在全省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这是过去的一年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食药监局)交出的成绩单。沉甸甸的成绩背后,是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干部职工勇于担当、敢于实践、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干出来的,辉煌的成绩凝聚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守护者”的心血和汗水。
  2016年,毕节市食药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监管网络、强化监管手段,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辖区内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为“坚持三大主题,建设四个高地,打造改革发展升级版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健康安全保障。
  多措并举织密安全网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毕节市食药监局作为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的“守护神”,主动作为,按照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部署。该局于2016年年初协助市政府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并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宣传贯彻国家食药监总局、省食药监局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最新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部署了2016年各项工作。
  大力推动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落实“四有两责”有关工作。在2015年11月协助市委、市政府召开启动会议的基础上,2016年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构建食品安全创建试点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安排,市食安委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协调工作,市直相关部门将食品安全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2016年预算食品安全工作经费1200万元,保障日常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完善监管网络,市、县、乡三级均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全市227个乡(镇、街道)所辖村(社区)均聘用了食品安全信息员和协管员。
  切实帮扶企业,助推全市经济跨越发展。该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精神,将全部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和10项食品生产许可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在食品生产、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等相关许可办理过程中,从简单的提供办事指南服务提升到着力满足企业申证实际需求的过程咨询服务,2016年共接受企业有关咨询2300余次;办结食品生产许可108件、食品经营许可6621件、药品流通GSP认证105件;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新办、换证、变更等审查办证9件,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及变更等审查办证75件。该局领导主动带队到辖区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帮扶工作,2016年共深入企业20余家次。
  做好督查与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该局组织精干力量分别于2016年3月初、7月初、9月初及11月底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督查指导工作,以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及周边、农村市场等为重点区域,以饮用水、白酒、肉制品、茶叶等热销及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经营企业等薄弱环节为重点对象,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市各县(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涵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生产、药品流通、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等全部监管领域,2016年共组织专项整治28次,出动执法人员1.5万余人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5万余家次。其中,毕节市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获省食药监局的高度肯定;2016年5月24日,贵州省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推进会在金沙县召开,我市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得到与会人员的高度肯定。
  抓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各项工作。2016年,该局组织开展食品抽检1460批次,合格1439批次,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为98.56%,其中生产环节监督抽检285批次、合格273批次;食品流通环节抽检1003批次,合格999批次;食品餐饮环节抽检172批次,合格167批次。组织开展药品抽检140批次,合格135批次,合格率96.4%;医疗器械抽检35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100%;化妆品抽样43批次,合格37批次,合格率86.1%。
  强化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工作。2016年,该局受理投诉举报21件,转办并完成回复21件;完成省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3件。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办理并公示“四品一械”违法案件463件,涉案金额191.33万元,罚没共计698.63万元。其中:食品违法案件291件,涉案金额152.95万元,罚没共计493.89万元;保健食品案件5件,涉案金额0.298万元,罚没共计15.70万元;药品案件121件,涉案金额 32.58万元,罚没共计105.36万元;医疗器械案件39件,涉案金额3.82万元,罚没共计77.68万元;化妆品案件7件,罚没共计6.06万元。
  全面超额完成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工作。截至2016年11月底,全市上报与评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9656份,完成省下达全年监测任务的402.3%,其中严重报告549份,严重报告比例为5.68%;上报与评价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461份,完成省下达全年监测任务的410.2%,其中严重报告313份,严重报告比例为12.72%;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303份,完成省下达全年监测任务的252.5%;上报药物滥用监测报告5183份,完成省下达全年监测任务的431.9%。
  全力抓好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工作。该局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2016年6月13日至6月28日,协助市政府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活动。切实抓好培训工作。以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为契机,在2016年举办大规模培训班8期,累计培训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730人次、企业人员200余人次。健全应急管理组织,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面强化应急处置工作。在全省首家召开了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业务培训会议,开展2016年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强化政策法规建设工作。拟定出台行政权力、行政责任清单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2016年1月,该局整理出台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按照统一要求,权责清单及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
  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支撑。2016年4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市食药监局代市政府草拟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实施意见(草案)》,明确推进市级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将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以及市卫生计生委涉及食品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组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围绕工作实际抓好创新工作。根据我市医疗机构现状,市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毕节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使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与药品流通领域质量管理得以有效衔接。率先在全省开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探索新体制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检验和锻炼应急处置队伍。
  除此之外,市食药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四在农家•美丽乡村”结对帮建、重大活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也取得了突出成绩。
  再接再厉勇担当 为维护“大安全”再立新功
  2017年是我市“坚持三大主题,建设四个高地,打造改革发展升级版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市食药监局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再接再厉勇担当,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做好示范创建工作。毕节市作为全省食品安全试点创建城市,今年将继续推动和落实好有关工作: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满意度,把握好试点阶段的定位和工作要求;二是在创建过程中深入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夯实监管工作基础。通过发挥好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指挥棒”作用,以示范带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达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三大基本目标。
  结合实际依照法规做好创新工作。当前,“四品一械”(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临部分法律法规适用性滞后,相关法律健全完备但相关司法解释、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在操作层面上存在“真空”,电商等新业态提出了新的课题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要打通“最后一公里”存在很多创新的现实需求和操作可能。市食药监局将本着有利于推动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提升试验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有利于推进监管工作的原则,切实做好依法创新工作。
  继续全面贯彻“四个最严”标准。一是做好2017年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强化风险预警。二是加强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治理,防范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强化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景区及周边、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四是依法落实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工作。五是加强违法线索和违法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提高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六是深化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教育培训工作。
  持续全面落实“四有两责”要求。一是落实好“有责”。抓好源头治理、重点整治、抽检监测、日常检查四个重点职责的落实。二是落实好“有岗”。督促指导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保证有足够的力量履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三是落实好“有人”。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配齐到岗人员。四是落实好“有手段”。继续推动监管工作网格化,继续构建人防、物防、技防全方位的监管网络。五是落实好日常检查责任。继续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按标准化表格和检查操作手册操作。六是落实好监督抽检责任。
  服务好毕节试验区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统筹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继续树立寓监管于服务的理念,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认证认可、人员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服务,督促企业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水平,以质量创品牌、创效益,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切实帮扶企业做大做强。首先,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进一步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精神,进一步压缩许可时间、规范许可程序;其次,进一步增强行政许可和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建立跟踪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所急、发展所需的困难和问题;再次,各级监管部门领导要经常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现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市食药监系统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三是继续做好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有关要求,继续做好2017年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并持续做好“两学一做”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执法监督,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把惩治腐败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把净化政治生态落实到位,大力营造团结和谐、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用权用人风气和环境。四是要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督促各方面落实责任。对违法乱纪及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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