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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长征过威宁
作者:文|罗成文  发布日期:2016/12/2 阅读次数:
  红军豆
  1936年3月16日,红二军团第四师宿营在威宁县的兴隆厂、天生桥一带。兴隆厂是苗族聚居的村寨,住着20多户苗族同胞,他们生产落后,生活困苦,一贯受地主的盘剥、勒索,还免不了官军的掳掠、土匪的抢劫,一听军队要来,就躲进深山老林。这回听说红军来了,又听到国民党的反共宣传,他们也很害怕,全都离家出走。
  待到红军部队开拔,他们才从山里回到家中,一回来才发现,各家各户屋里的东西都完好无损。这令他们非常诧异,非常感动。罗伯亚米的家里,还发现了一碗红色的小豆。他认定这是红军故意留下的,不仅他家里没有这种豆,而且当地人家谁也没有见过。他高兴得不得了,把豆子收起来。
  红军走后不几天,他把这碗豆点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果然得到了好的收成。年复一年,就在这一带传开了,种豆的人越来越多。为了不忘红军的深情厚谊,他们叫它“红军豆”。因为这种小豆的颜色是红的,又是红军留下的种子,叫起来贴切、亲切;还因为它适应性强,收益好,吃起来可口,很受欢迎,所以一直种植到现在。
  赔银
  1936年3月19日,红六军团途经威宁麻乍,军直部分战士住宿坝海营。当时的坝海营有五六十户人家,多是矮小的土墙茅草房。那是土匪猖獗的年代,人们为防范土匪抢劫,就筑了一道土墙把村庄围住,设三道门供进出,这就是营盘,因为地名叫坝海,所以叫它坝海营,为麻乍八大营盘之一。
  3月20日凌晨五时左右,一位红军战士手执火把去农民杨小发家喂马。杨家屋角堆放着许多稻草,喂马的战士只顾喂马,不慎将火焰点着了稻草,隔年稻草早已干燥,遇火燃烧,顿时延及楼笆、房顶,接二连三蔓延,火趁风势,烈焰冲天。虽然红军指战员奋力救火,终因气候干燥,加上刮风,火势猛烈,水源又远,难以扑灭,结果烧毁了20户人家的房屋财产,只有4户因有土墙隔着,没有烧掉。房屋被焚的群众,无家可归,红军又急于出发,不宜久留。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严明军纪、维护红军的声誉,军直领导王震等决定,要赔偿群众损失,处分肇事者,妥善处理善后工作。红军拿了一床垫单铺在河岸上,交代房屋被烧毁的群众,据实自报房屋和财产的损失,领取赔偿银元。根据群众自报,每户赔偿大洋或60块、或40块、或20块,多少不等,共赔偿了大洋2000块,足够一匹马驮。对不慎肇事引起火灾的战士,也作了严肃处理。红军走后,当地群众无不称赞红军纪律严明。坝海营的群众事后还编了“天还很不明,火烧坝海营,红军要起身,赔了一驮银”的顺口溜传颂至今。(作者系原威宁自治县委党史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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