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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市委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转型跨越的决定
——(2016年9月1日中国共产党毕节市第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
作者:  发布日期:2016/9/18 阅读次数:
  文化旅游产业是稳增长的重要引擎、调结构的重要突破口、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繁荣文化的重要载体、对外交往的重要桥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转型跨越,实现旅游井喷式增长,助推“四个高地”建设,特作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1.基本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切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抢抓全省做强“大旅游”长板的历史机遇,围绕打造“国际知名山地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目标,以“洞天福地•花海毕节”为形象品牌,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以生态文明为引领、改革创新为动力、项目建设为抓手、特色发展为路径,加快推进文化旅游规划一体化、业态品牌化、营销专业化、服务优质化、机制创新化,努力将毕节建设成为全国“生态康养样板区、旅游脱贫示范区、全域旅游试验区”,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强劲的产业支撑。
  2.主要目标。2016年至2018年为转型加速期,2019年至2020年为升级跨越期,总体达到“一年全面启动、两年明显突破、三年大见成效、五年争创一流”,力争旅游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地级城市第一方阵”。
  ——实现两个井喷。到2018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8000万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68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达到1.2亿人次以上,实现旅游总收入1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30%以上。
  ——促进三大提升。到2018年,百里杜鹃创建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织金洞创建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力争将毕节市整体创建成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到2020年,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旅游度假区、5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促进旅游品牌创建大提升。到2018年,四星级及按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的旅游饭店、度假综合体达25家,全市旅游接待床位数达10万张;到2020年,四星级以上标准建设的旅游饭店、康体养生度假综合体达30家,全市旅游接待床位数达12万张,促进旅游服务设施大提升。到2018年,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力争达到12%;到2020年,全市文化旅游产业规模更加壮大、布局更加合理、业态更加丰富,旅游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促进旅游发展质量大提升。
  ——实现四个转变。着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旅游企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法人治理体系,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实现全市旅游业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体转变。着力改变以单一景区景点建设为主的现状和过分依赖门票经济的初级发展模式,全力打造综合旅游目的地,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经济,实现全市旅游业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着力健全旅游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旅游业态,不断推出多元化、综合性旅游产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消费水平的市场需求,实现全市旅游业从观光型向复合型转变。着力培育目的地接待服务体系,增加更为有效和精准的康养、休闲、避暑、度假旅游产品供给,不断提升过夜游和深度体验游的游客占比,实现全市旅游业从过境地向目的地转变。
  3.空间布局。全面优化“一核心、三龙头、六板块、七古城、一走廊”旅游产业发展空间布局。
  ——一核心。建成以七星关区—毕节金海湖新区为核心的川滇黔结合部旅游集散中心城市。
  ——三龙头。优化提升百里杜鹃、织金洞、草海三大龙头景区。
  ——六板块。做大做强环百里杜鹃旅游集聚区、环织金洞旅游集聚区、环草海旅游集聚区、环韭菜坪旅游集聚区、环九洞天旅游集聚区、环鸡鸣三省红色旅游集聚区。
  ——七古城。重点建设大方慕俄格古城、织金古城、黔西水西古城、威宁乌撒古城、赫章夜郎古城、七星关毕节古城和七星古城。
  ——一走廊。突出发展黔西—百里杜鹃—大方—金海湖—七星关—赫章—威宁区域彝族文化产业,深度融入全国藏羌彝文化走廊。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世界级景区精品旅游战略
  4.优化提升规划布局。围绕建成国际知名山地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按照“世界唯一、国内一流”的要求,将毕节全市作为一个大整体来谋划布局,作为一个大景区来经营美化,以旅游的理念规划全市,用景区的标准建设城乡,推动旅游业发展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等相结合,实现“多规合一”。对百里杜鹃、织金洞、草海等龙头景区和韭菜坪、九洞天、油杉河等跨区域的重要旅游资源,由市级统一规划、统筹开发,一般旅游资源由县(区)规划建设。坚持保护优先、永续利用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编制完善旅游总规,强化《毕节市旅游产业创新提升规划》执行力度,加快“一核心、三龙头、六板块、七古城、一走廊”空间布局规划和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加大对各类旅游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督查,确保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延续性。
  5.加快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充分发挥喀斯特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加快培育、建设2个至3个世界级旅游精品,逐步形成龙头带动、精品引领、全域联动的山地康养旅游产品体系。百里杜鹃景区要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突破,推进“花海文化城”、彝山花谷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复合型产品与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将其打造成为世界级花海和国内一流度假区。织金洞景区要打响“世界地质公园”品牌,注重与织金古城、织金大峡谷、乌江源百里画廊、官寨旅游小镇、营上古寨协同发展,开发地质岩溶文化体验、喀斯特峡谷康养度假、溶洞漂流、传统民俗文化体验等综合项目,将其打造成为世界级名洞和国家级度假区。草海景区要加快综合治理,完善全域旅游产业要素、产品要素,规划建设湿地休闲度假区、城市功能服务区、草海生态游览区,建设一批高原湿地康养休闲度假项目,将其打造成为国际知名观鸟胜地和休闲度假胜地。通过三大龙头景区辐射带动,促进九洞天、韭菜坪、慕俄格、油杉河、冷水河、鸡鸣三省、总溪河、马干山等景区提质升级,加快鸭池河大桥景区旅游公路、观景台、桥梁博物馆及服务设施等项目规划建设。
  6.加强重点旅游精品线路开发。依托立体交通网络格局,加强与全市周边联动,东联贵阳、遵义,培育黔北精品红色文化旅游带和避暑休闲度假旅游圈,开发贵州西部喀斯特生态、红色文化体验等旅游精品线路;南接安顺、六盘水,打造西部“瀑+洞+花”体验旅游和休闲避暑康养度假目的地,开发贵州高原休闲避暑养生和黔西北民族文化体验旅游精品线路;西融滇东、北靠川南,沿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拓展川滇腹地无障碍旅游圈,开发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旅游精品线路;延伸构建贵川、贵滇、贵桂、贵湘、贵渝等跨省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东南亚的跨境国际旅游精品线路。结合旅行社和游客的个性化需求,积极打造一批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自助式旅游精品线路。
  (二)完善“快旅慢游”服务功能
  7.构建旅游网络交通体系。强力推进高速公路、快速铁路、机场、航运码头、城市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等交通网络建设,提升进出毕节的通达性和快捷性;按照“绿化、美化、香化、果化、彩化”的要求,加快建设高速公路匝道至景区、景区至景区、景区至城区以及乌江、六冲河、赤水河等河流与周边景区之间的连接公路,形成最美“车窗风景线”;疏通区域内小交通“毛细血管”,尽快打通景区“最后一公里”,形成高效通达、完整闭合、无缝衔接的域内交通网络格局。推进景区内部慢游廊道建设,提升完善百里杜鹃花海步道、威宁草海湿地观光步道、油杉河崔苏坝至北寒沟健身步道,加快建设鸭池河沿线连接索风湖和东风湖绿道。启动实施百里杜鹃国际自驾车营地、织金洞自驾车营地、威宁草海生态体验自驾车营地等示范营地及其他小型自驾车露营地建设。
  8.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以大众旅游时代、散客旅游时代和国际旅游时代的游客需求为导向,注重体现以人为本和方便、实用,配套建设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以七星关—金海湖为核心的市级游客集散中心和黔西、织金、威宁二级旅游集散中心,以及其他县(区)、景区三级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推进旅游厕所、停车场、旅游道路交通标志牌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投资集团、国际知名品牌酒店、文化演艺集团、旅游客运公司等市级龙头企业,规划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上档次的精品客栈、主题酒店等多元化休闲度假接待设施。加强涉旅救助、救护能力建设,逐步实现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医疗救护全覆盖和旅游道路交通应急救援全覆盖。
  9.加快智慧旅游发展。大力加强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提高网络通讯、通信服务品质。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依托“云上贵州•智慧旅游云”平台,规划建设毕节旅游云数据中心、旅游官方门户网站平台、智慧旅游技术应用平台和基于智能手机为游客提供在线服务的“毕节旅游APP”,提高旅游信息化水平。推进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利用“大数据”提升游客流量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和调控能力。建设集网络咨询、预定和支付为一体的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旅游景区、住宿业、乡村旅游区、旅游商品销售点等拓展旅游电商业务。
  (三)加强旅游品牌塑造和市场营销
  10.强化旅游品牌营销。树立大宣传、大营销、大推介理念,把旅游宣传纳入毕节试验区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制定统一的宣传促销方案,精心制作毕节旅游形象品牌宣传片。全面整合各类宣传渠道和新型媒体,搭建全市一体化旅游宣传推广平台,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联手、媒体跟进的“四位一体”整合营销机制,重点加强与中央和川渝滇地区、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及省内新闻媒体合作,集中力量加大“洞天福地•花海毕节”旅游总体形象的塑造和宣传。鼓励百里杜鹃、织金、大方、威宁、赫章等县(区)创建“中国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中国研学旅游目的地”等旅游品牌。
  11.开展客源地营销。加强旅游机构组织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跨界联合,组建市内和跨区域旅游营销联盟,实现集体促销、抱团发展。巩固省内周边、川渝、滇东为主的传统市场,对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远程市场,港澳台、东南亚及欧美等境外市场进行细分和定位,通过有针对性投放宣传广告、推出优惠措施等进行客源地精准营销。加密毕节至广州、深圳航班,对广东籍居民实行国有景区门票减免、机票折扣等差别化政策,把毕节打造成为广东籍居民休闲康养的“后花园”。加强与高端主流媒体的合作,强化对旅游APP、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新传播手段的运用,多措并举扩大全市旅游市场份额、优化客源结构。
  12.推动旅游节会营销。打造精品节会,积极创办“国际山地旅游节”,持续举办毕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国际百里杜鹃花节、织金国际溶洞文化节、草海国际观鸟节、大方奢香文化节等重大旅游节会活动。创新开展全球“古彝寻根、戏剧寻源、夜郎寻古、花海寻芳、地心探秘、高原探险”等主题活动,承办好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实现“举办一次节会活动,打造一个旅游精品,提升一方发展水平”。
  (四)丰富和拓展旅游新业态
  13.培育“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利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资源,打造一批森林浴场、森林氧吧、森林疗养、森林度假及湿地科考、湿地观光等生态旅游精品,促进“林旅”融合。按照园区建设“六个一”要求,引导农业、工业等园区配套完善旅游接待服务功能,建成一批绿色产业型、旅游景观型、休闲度假型示范园区,促进“园旅”融合。各县(区)集中力量打造1个以上城市主题街区或旅游步行街,完善城市文化体验、休闲娱乐、美食购物等休闲空间和功能,促进“城旅”融合。建设一批国际山地体育赛事基地、生态体育公园,大力发展户外徒步、溯溪、攀岩、蹦极、汽车露营、游艇、滨水运动、低空飞行等互动体验旅游,促进“体旅”融合。
  14.发展山地康养休闲旅游。依托清凉气候、清洁空气等资源优势,打造一批避暑、避污、避燥康养度假示范社区和休闲度假目的地。培育一批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民族医药、温泉疗养、特色饮食文化体验等康养旅游示范产品。2018年,建成50个以上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村寨。2020年,建成100个以上全域分布、功能完善、宜游宜居的康养、休闲、度假村寨;百里杜鹃管理区、威宁自治县、赫章县、大方县、金海湖新区创建成为“国家康养旅游示范基地”。
  15.促进旅游商品产业发展。建立一批旅游商品专业化研发、生产基地,重点扶持20个旅游商品龙头企业,加快开发农特产品、休闲食品、特色保健品、民族手工艺制品、文物艺术复制品等旅游商品,创建一批旅游商品驰(著)名商标。开展旅游商品展览、展销,建设旅游购物街区或购物中心,设立旅游商品专销店(区),配套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务,完善多元化旅游商品销售网络。大力推广“乌蒙山宝•毕节珍好”农特产品公共品牌,开展“百年老店”“最受欢迎旅游商品”等品牌创建活动,逐步形成“毕节系列”旅游商品品牌体系。2020年,旅游商品消费占旅游总收入30%以上。
  (五)实施旅游促进脱贫行动计划
  16.推进旅游精准脱贫。对接国家、省扶贫攻坚战略,发挥好旅游业强大的产业整合能力,制定实施《毕节市旅游扶贫三年行动计划》。抓好“旅游扶贫试点村”建设,整合各类涉旅涉农资金、项目和社会力量,集中打造一批旅游精准扶贫示范样板。设立乡村旅游扶贫引导资金,为参与或自主发展乡村旅游的贫困户提供财政扶贫资金全额贴息小额特惠贷款。支持和鼓励重点旅游景区、大型旅游企业通过投资开发乡村旅游、吸纳农民就业、提供乡村旅游经营管理技术和人才智力支持等方式参与旅游扶贫。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大力推行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引导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及闲置住宅等入股参加合作社、从事乡村旅游接待服务等方式,增加财产性、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2018年,力争通过发展旅游业带动全市20%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2020年,农民纯收入20%以上来自旅游业,将毕节创建成为国家旅游脱贫示范区。
  17.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把发展乡村旅游与整治乱搭滥建、美化农村环境有机结合起来,整村推进“五在农家•美丽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居民发展特色民宿、旅游风情小镇、历史文化村落、养生休闲山庄、乡村度假客栈,打造一批生态型、民俗型、康养型、体验型精品特色旅游村寨。开展乡村旅游“星级示范户”创评活动,积极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示范带,构建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旅游扶贫机制。2018年,全市乡村旅游和农业园区类A级旅游景区增至8家以上,整村推进精品乡村旅游示范点达25个,乡村旅游星级示范户达1000家;2020年,全市乡村旅游和农业园区类的A级旅游景区达20家,乡村旅游重点村寨达100个。
  (六)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18.重点打造彝族文化旅游高地。抢抓毕节市作为全国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核心区域的历史性机遇,按照“古彝圣地、文化高地、走廊要地”的定位,依托悠久厚重的古彝文化资源,推动古彝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实施彝族古籍文献翻译出版、彝族文化传承、彝族文艺创作、彝族文化载体建设、古遗址遗迹保护开发、民族文化商品开发、彝族文化人才建设等工程,挖掘彝族历史文化内涵,建设一批彝族文化主题园区、特色小镇,高品位打造慕俄格古城、织金古城、水西古城、乌撒古城、夜郎古城、毕节古城和七星古城,建成彝族文化展示区和产业集聚区。
  19.推动人文历史与旅游融合发展。在保护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史前文化、夜郎文化、阳明文化、石门坎文化及历史名人文化资源,鼓励优秀作家、摄影家、音乐家、美术家等围绕名人轶事、景区传说、民间故事等题材,编撰出版“毕节好故事”文化旅游系列丛书、“毕节印象”旅游精品摄影集,创作出版系列旅游歌曲专辑,策划拍摄《夜郎春秋》《丁宝桢》等一批有底蕴、能叫响的精品影视剧目。加强对《撮泰吉》《铃铛舞》《滚山珠》及大迁徙舞、彝族火把节、苗族跳花节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强化民族文化产品的策划包装、品牌打造和市场推介。构建“景区+演艺”的运行模式,2018年全市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至少打造1台常态化、高水平的文化演艺节目。
  20.做优红色文化旅游产品。深入挖掘和整合红色文化资源,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文化生态旅游胜地。整合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川滇黔省革命委员会旧址、红六军团政治部旧址、贵州抗日救国军司令部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集红色文化追忆、爱国主义教育、城市休闲体验、避暑消夏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黔西北红军文化主题街区。高标准规划建设“鸡鸣三省”会议旧址,推出“红色文化+生态旅游”产品。依托钱壮飞纪念馆等资源,打造 “红色文化+休闲度假”产品。以同心展览馆、同心苑为载体,培育同心文化产业,丰富和拓展当代红色旅游产品。

  三、政策措施
  2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旅游产业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对旅游规划、景区建设等重大问题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建立完善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在推进旅游发展中的职能职责。市旅游局更名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强化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宣传推广、市场监管和标准引导等方面的职能;县(区)单设旅游局或旅游发展委员会,切实完善职能,解决编制、经费、人员等问题;重点旅游乡镇设立旅游发展办公室,明确旅游专职人员。把旅游发展增比进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县(区)党政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依据。
  22.探索创新旅游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研究制定资源跨行政区域的景区利益分配机制,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对职权单一的景区逐步“去行政化”,尽快建立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将国有景区委托有实力、有经验的运营机构管理。全面放开旅游市场准入,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商或大型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扶持培育一批跨界融合的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
  23.加大财政投入和融资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5000万元、县(区)级财政每年安排不低于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旅游业创新发展。加快设立以政府和金融机构注资发起、社会募资参与、专业机构管理的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对重大旅游项目、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组建毕节市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全市主要旅游资源,搭建市级旅游投资融资平台。支持旅游企业扩大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景区门票收入质押担保等融资规模,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旅游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旅游企业债务融资渠道。鼓励风险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积极参与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引进和培育发展一批民营、外资和混合经济结构的投融资主体。
  24.建立完善优惠激励机制。对旅游企业自用土地、房产,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申请减免;对从事本地特色商品旅游开发、生产的企业,结合实际加大税费优惠力度;对经营休闲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旅游演艺项目可参照文化产业税费优惠政策享受优惠;列入省级的“100个旅游景区”新建旅游项目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税法明确规定实行审批的减免税外,对其他减免税实行备案管理。对引进“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投资的重点旅游项目,按照“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各项政策支持和跟踪服务。对申办、承办省、市旅发大会及全国性、国际性旅游节会活动的县(区)给予奖补;对新增世界遗产地,国家和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和全国“百强旅行社”、5A级旅游景区、4星级和5星级宾馆酒店,分类给予一次性奖励。
  25.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用地。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业发展用地政策的意见》,将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用地计划纳入全市年度用地计划统筹安排,在安排国家下达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优先保障进入“省100个旅游景区”的重点旅游景区及其他重大旅游项目及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用地。土地复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优先安排旅游重点项目。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厕所、游客休憩站点、旅游停车场、景观绿化等为旅游配套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用途单一且符合法定划拨范围的,按划拨方式供地。
  26.突出人才智力支撑。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组建市旅游发展咨询委员会。建立利益激励机制和弹性用人机制,面向全国引进一批懂旅游、善经营、会管理的旅游行政管理、旅游企业管理和旅游规划、旅游营销等高层次紧缺人才。开展校企、校政合作,支持实施订单式培养,加快旅游项目开发运营、导游讲解、健康保健、餐饮住宿服务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推动旅游创客人才基地建设,举办优秀旅游创客评选奖励等活动,激发旅游行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
  27.鼓励大众旅游消费。积极培育新的旅游消费增长点,开展“贵州人游毕节”“毕节人游毕节”等促销优惠活动,鼓励景区推行免票周、免票月。落实对未成年人、高校学生、教师、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减免门票等优惠政策。鼓励各旅游企业组建经营联合体,实施旅游消费“优惠套餐”。制定出台鼓励旅行社向我市输送游客的扶持奖励办法,引导景区、酒店开展联盟促销。
  28.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毕节”活动为抓手,全面深入开展“行之顺心、住之安心、食之放心、娱之开心、购之称心、游之舒心”六大行动。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旅,探索建立旅游法庭、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加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完善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机制,推行旅游企业诚信记录和“红黑榜”制度。建立旅游安全综合监管机制,强化旅游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打造“安全旅游”。加强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监管,实行门票价格听证。加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提高公民文明旅游素质。
  29.抓实工作督导考核。市政府要细化《决定》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人(单位),层层压实责任。要把《决定》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督办督查局定期不定期开展重点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加强《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和评估,对重点项目、重要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分包责任制,并逐级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各县(自治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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