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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重拳整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文|本刊记者 孔维军  发布日期:2016/9/7 阅读次数:
  8月18日,记者在市环保局了解到,为了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和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组织开展了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有力有效精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据悉,此次环境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按照“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打击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一是按照毕节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毕节市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推动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二是扎实推进环境执法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并通过畅通“12369”环境热线等环境信访渠道和加大对重点行业、敏感区域的执法监管,强化隐患排查;三是强化司法联动,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了联合调查、案件会商、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 “合法取证、快速移交、高效办理”的工作模式,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有效打击;四是有力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建立环境执法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存在问题,合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五是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处理,坚决杜绝以改代罚、有案不查、立案不处等问题的发生;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整改情况,加大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
  截至7月底,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852人次,检查企业1508家次,下达执法文书152份;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62件,处罚金额270.3万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8件,其中1件涉嫌环境刑事犯罪;限产停产38件,查封扣押3件,关停取缔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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