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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启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
作者:  发布日期:2016/6/12 阅读次数:
  本刊讯 近日,为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按照省、市食安办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出台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
  本次行动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对象,以农村食品消费高风险时段和节日期间为重点时段,通过检查和梳理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生产经营突出违法违规问题和陋习顽疾,进行重点整治。
  行动主要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开展全市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查摸底。以基层食品监管机构为单位,分类建立食品生产、销售及餐饮服务经营主体台账,依法取缔违法“黑工厂”“黑窝点”和不符合卫生规范、生产制售假冒食品的“黑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二是开展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以与农村地区群众日常生活消费关系密切、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农村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和解决措施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清单式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开展农村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各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扫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地雷”,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保障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为确保“扫雷”行动有序推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四有两责”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组织、人员、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留有痕迹、抓出成效。(袁玉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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