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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015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16/3/11 阅读次数:
  本刊讯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市行政办公中心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2015年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一是坚持防线前移,宣传教育成效凸显。通过创办《毕节廉哨》、升级改版毕节纪检监察网站、开通毕节作风有奖举报微信和贵州毕节廉哨微信公众号,构建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全力打造“全媒体”宣传平台。举办4期“廉政讲堂”,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在节假日期间发送廉政短信7.8万余条,拍摄警示教育片,多种形式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五项活动”,集中对全市114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及497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市级警示教育基地和文朝荣廉政教育基地,在全省率先建立廉政研究中心,对24个廉政文化“六进”“新四进”示范点进行命名挂牌。
  二是坚持寸土不让,正风肃纪形成常态。建立作风交叉察访、责任追究长效机制,采取监督检查、督办约谈、执纪查处、问责追究、通报曝光等多种形式,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先后抽调5批180人次轮流交叉察访,发现“四风”问题600余个,查处352人(县处级12人),党政纪处分128人(县处级4人),分别同比增长61.7%、47.3%、245.9%。设立3639个村级民生监督委员会,建立激励机制,完善末梢监督,打通“最后一公里”监督通道。扎实推进“民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严肃查处侵吞危房改造、医疗卫生、农村低保等民生资金案件。
  三是坚持深化创新,机制改革稳步推进。通过制定《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毕节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问责追究暂行办法》,建立“三述三评”机制、巡查监督机制,创新权力清单监督机制,全面开展“大约谈”工作,建立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分解清单,明确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三个层面的主体责任。
  四是坚持有腐必惩,纪律审查势头强劲。出台信访举报办理责任追究、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奖励、信访举报办理陪同调查、初核案件提级办理等制度,受理信访举报3970件(次),办理3723件,期内办理率为94%。2015年,全市初核问题线索1321件(次),同比增长24%;立案1344件、1513人,分别同比增长72.5%、71.7%;结案1277件,党政纪处分1417人,分别同比增长62.7%、61.7%;挽回经济损失2066.83万元,同比上升106.04%。
  五是坚持自我加压,队伍能力持续提升。围绕打造守纪“标兵”、执纪“尖兵”目标,建立纪委监察局机关“明纪讲坛”,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纪检监察干部深化形势认识、明确责任担当。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召回管理》等制度,批评教育“三转”不到位、公车私用、履职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25人、约谈73人,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7起,严肃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9人,着力解决“灯下黑”问题,收到良好警示效果。(本刊记者 陈泽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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