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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推动大众创业就业
——毕节市“十二五”创业就业工作扫描
作者:  发布日期:2016/3/11 阅读次数:
毕节市人社部门开展技能培训现场
毕节市人社局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成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近距离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十二五”以来,毕节市抢抓历史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千方百计、多寻渠道扩大就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十二五”期间,毕节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的总部署,不断深入贯彻“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4年,毕节市以优异成绩获得了“省级创建创业型城市”称号,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在毕节市圆满召开,毕节市就业创业工作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十二五”末,全市城镇新增就业达到24.18万人,占“十二五”目标数12万人的201.5%;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5万人,占“十二五”目标数4万人的237.5%;就业困难对象就业5.98万人,占“十二五”目标数2万人的29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外出务工189万人,占“十二五”目标数180万人的105%;转移农业劳动力就业68.55万人。
  以组织领导为保障 健全创业就业工作机制
  毕节市根据当前就业创业工作的形势和工作需要,先后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毕节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和“毕节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31号)精神,结合毕节试验区实际,积极借鉴省内外先进地区经验,根据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的需求,出台了《“雁归兴毕”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实施细则》,为毕节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量身制定优惠扶持政策,让“雁归兴贵”行动计划在毕节落地生根。
  每年印发《毕节市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将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要内容,逐级分解落实目标责任,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确保了每年的农民工工作都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积极组建市、县两级创业专家服务团。各级创业专家服务团通过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方式,为返乡农民工等各类创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市场分析、创业项目推荐等服务,切实帮助创业人员提高创业成功率。
  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抓手 推动大众创业就业
  2012年,毕节市委、市政府在全市9个县(区)同时启动了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于2014年5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省级验收。
  夯实创业平台。“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100个左右民营经济产业园(中小微企业创业园、返乡农民工创业园),截至目前,全市已启动建设园区57个,建成园区45个,入园企业1008户,解决就业15585人。全市10个产业园入驻企业718户,解决就业86444人。财政累计投入资金7.93亿元,建成30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在2015年全省第二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上,省委书记陈敏尔对毕节市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区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十二五”期间,威宁自治县二塘镇农民工创业园、黔西县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大方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农民工创业示范园先后被认定为省级农民工创业示范园,毕节市小微企业第二创业园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七星关区金桂社区、双城社区,织金县太平社区,纳雍县茶林社区被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完善政策体系。完善以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和“3个15万”为基础的创业融资体系。“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类金融机构共发放就业小额担保贷款17.5亿余元,扶持4万余户创业者,带动就业近12万人;切实落实“3个15万”政策,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共兑现财政补助资金5313户、25854.275万元,全市2364户微型企业获得贷款支持44043.2万元,1145户微型企业缴纳381.32万元,实际奖励170.878万元。2014年新增339户,应奖励185.36万元,奖励资金正在落实当中。
  精简审批流程。在全省率先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制度,减少了行政审批成本,激发了社会投资企业活力。目前全市共有中小企业35039户,吸纳就业28万余人,在全市各个创业园区和创业街道均设立了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目前,毕节市基层平台“一拖四”项目有序推进,全市建成基层平台150个,其中有127个投入使用,力争2016年实现“全覆盖”,通过平台建设实现了就业创业服务向乡(镇、街道)和园区的延伸,做到了就业创业精准服务。
  以转移就业为突破口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
  为变人口负担为人力资源优势,走出人多地少的困境,通过转移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增收脱贫,毕节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工作方法。
  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围绕大数据产业、电子商务网产业、工业园区和“5个100工程”,以返乡留守儿童家长为重点,采用“长期与短期、理论与实操、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企业岗前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大数据技能人才培养、“春潮行动”等工作。“十二五”以来,共对13.7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其中农民工8.22万人、留守儿童家长1.51万人。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在全市开展了市、县、乡、村四级农村电子商务知识培训5528人。
  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建设工作。目前已获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1个(黔西县),省级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县2个(威宁县、大方县)。
  大力实施“千企万人”就业工程,加强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摸底,建立企业用工台账,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十二五”期间,全市“千企万人”就业工程共吸纳18.15万人就地就业。
  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依托省就业信息系统,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采集、系统录入、台账建立等工作。目前,全市已录入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281万人,为动态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分布情况,科学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积极协助富士康科技集团开展人力资源招募工作。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加大督查考核,全面宣传动员,2013年开展协助富士康集团招募工作以来,已向富士康集团成功输送2268名员工。
  以创新创业为核心 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毕节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完善政策体系,细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市委、市政府根据黔党办发〔20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毕节市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毕节市委办公室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毕党办发〔2014〕4号),对全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细化了相关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创业优惠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积极与高校合作开展就业创业工作。市人社局与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协同推进“512”创业就业工程,即“创业意识培养”“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实践孵化”“创业服务地方”“创业理论研究”5大工程12个子项目,打造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创业就业工作校政合作模式,为今后毕节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打下前期基础;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创新成立了毕节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和该院派驻专职工作人员进驻服务中心办公,“面对面”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招聘求职、岗位推荐等服务;在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设立了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指导办公室,提供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等服务;从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了100万元,专门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建设。
  开通了“毕节就业与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和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十二五”期间,市人力资源市场、毕节就业与人才微信公众服务平台和毕节市就业服务网,共为400余家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布了岗位招聘信息1.9万余条,登记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4000余条,1600多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通过市场平台成功就业。
  切实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加强就业跟踪指导服务。各级人社、教育等部门通过档案托管、就业失业登记、入户调查等方式,全面搜集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截至目前,共登记1.23万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
  积极兑现求职补贴,鼓励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十二五”期间,共为2901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共计145.05万元。
  大力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十二五”期间,共安排1278名高校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见习,选聘483名大学生到村任职,续聘144名“一村一名大学生”进村(社区)工作,转聘符合3年优秀转聘条件35人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建立1个高校毕业生就业省级见习基地和9个县级见习基地。
  以政策宣传为重心 鼓励返乡创业就业
  毕节市各级人社部门通过政策宣传、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鼓励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
  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宣传扶持政策。2011年以来,通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活动,举办大小招聘会799场次,发放《致外出务工朋友的一封信》《毕节市产业园区企业用工需求》《创业扶持政策指南》等资料50余万册,提供岗位62.4万个,帮助11.26万劳动力与本地企业达成了用工意向。
  召开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引导和鼓励外出创业成功人士返乡就业创业。市县(区)人社局组成工作组多次前往福建、宁波、广州、深圳等地召开了毕节籍创业成功人士座谈会,宣传家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毕节籍外出成功人士返乡就业创业,“十二五”期间,毕节市返乡创业人数为9.1万人。
  利用春节期间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回家过年的时机,开展全市人社系统“进千家、暖万心”走访慰问活动,共召开农民工座谈会272次,走访农民工1704户3627人,发放宣传资料22211份,收集意见建议1059条,《中国劳动保障报》还对市人社局到百里杜鹃管理区仁和乡召开的返乡农民工座谈会进行了报道。
  积极树立创业典型。2013年评选出了90名市级返乡创业之星。目前已有23人获得了“省级返乡创业之星”称号。2015年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评选了返乡农民工、妇女、退伍军人、残疾人创业示范户100名,对评出的示范户给予创业资金补助并授予示范户奖牌,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扶持,真正发挥了创业示范引领作用。
  在毕节市广播电视台、《毕节试验区》杂志开辟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题板块,定期发布最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典型事迹等内容,目前毕节市广播电视台已播出8期,《毕节试验区》杂志同时刊登了专题报道。
  以对口援助为手段 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市人社部门牵头召集市残联、市妇联、市总工会等部门,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建立台账跟踪帮扶等方式积极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妥善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各级人社部门严格把好“入口关”,坚持“总量控制、有序开发”的原则,认真审核公益性岗位聘用范围和条件,同时建立常规检查制度,对已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对期满解聘人员耐心劝导,确保了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有序推进。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已安置了8795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人社、残联等部门成立了领导小组,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出现一人,认定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就业援助工作机制,全面摸清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状况,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和援助服务,实行动态跟踪管理,为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登记认定,优先办理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十二五”以来,在各级人社、残联等部门的帮助下,共有5.6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供稿/毕节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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