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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工作 强化情报交流 外流贩毒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大方县“五个强化”整治外流贩毒工作纪实
作者:  发布日期:2016/3/11 阅读次数:
  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敌,其危害甚烈,不仅使吸毒者家庭破碎,还易引发犯罪等社会问题。2013年,大方县因外流贩毒问题突出被国家禁毒委列为重点关注地区,被省禁毒委列为通报督导地区。面对严峻的毒情形势,大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将打击外流贩毒作为全县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谋划,开展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使外流贩毒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据统计,大方县2013年外流贩毒绝对数192人, 2014年外流贩毒绝对数降到134人,同比下降30.2%;2015年外流贩毒绝对数再下降到91人,同比又下降32.09%;2015年底顺利摘掉国家禁毒委对大方县外流贩毒重点关注和省禁毒委对大方县毒情重点整治通报督导的帽子。大方县外流贩毒人数连续大幅下降,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逐步建立和完善“五个强化”打击外流贩毒工作机制的结果。
  一是强化领导。针对外流贩毒问题突出的现状,大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2013年以来,县禁毒委主任每季度都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专门听取政法部门打击外流贩毒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全县外流贩毒规律和特点,研究打击外流贩毒的具体措施,部署下一步相关工作。根据各个时期外流贩毒不同的特点,县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打击吸贩毒专项行动方案》《关于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摸排登记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全县打击和预防外流贩毒工作。大方县政法部门结合实际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打击外流吸贩毒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指挥部在县委政法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亲自任指挥长,公、检、法、司等部门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抽调政法各部门侦查员和法官、检察官到外流重点乡(镇、街道)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打击外流贩毒相关工作。县政府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确保打击外流贩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强化管理。大方县总面积3505.21平方公里,辖31个乡(镇、街道),389个村,总人口110.43万,人口基数庞大。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人口流动逐年增加,据不完全统计,该县每年外出至上海、广东、浙江、福建等沿海省市务工的人数均在30万以上。为切实提高外出务工人员识毒、防毒和参与禁毒意识,大方县禁毒办和各乡(镇、街道)每年在春节等重大节日,利用农民工返乡人员流动大的时机,在车站、码头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组织部门和党校在开展干部培训以及劳动人事部门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时都将禁毒宣传预防教育作为必修课;村级组织因地制宜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组织张贴禁毒宣传海报和《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进村入户与外出务工人员及其家属签订《外出务工人员禁毒承诺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行前禁毒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外流人员的识毒、防毒、拒毒意识和能力。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切实掌握外流贩毒人员的规律和动向,公安机关设计了《无正当职业或经济暴富人员调查登记表》《集资外出购买毒品分红情况调查登记表》《涉嫌外流吸贩毒人员情况登记表》《毒品案件线索登记表》等表格下发各乡(镇、街道),要求禁毒专干、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和村组干部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认真摸排填写上报县公安局进行分析研判,从中发现可能从事毒品违法犯罪线索。
  三是强化排查。2013年以来,该县各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相应的打击外流贩毒专案工作组,工作组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深入到外流贩毒重点村寨、社区和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区,在居委会、村民组、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协助配合下,逐村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广泛搜集嫌疑对象信息和线索,建立健全台帐,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3年来,该县各级各部门共收集涉毒情报线索23843条,公安机关根据上报的线索开展侦察,共破涉毒刑事案件46起,缴获各类毒品33.15千克,打击处理毒品犯罪嫌疑人514人,查处吸毒人员2908人。
  为最大限度地将涉嫌外流贩毒人员摸排登记,大方县根据毒品犯罪的规律和特点,要求乡(镇、街道)围绕六个方面重点排查涉毒人员线索上报研判:一是外出无正当职业,近年经济反常、突然暴富的人员;二是因贩毒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刑满释放后长期外出的人员;三是有贩毒家族史的相关人员;四是无正当理由经常往返云南、浙江、福建等地的人员;五是经常和贩毒分子厮混或其他关系密切人员;六是外出多年,可能涉嫌贩毒人员。
  为使打击外流贩毒工作更为高效,大方县根据各地涉毒情况不同的实际,把31个乡(镇、街道)分为三类乡镇进行考核和管理,给各派出所下达每月必须摸排上报“涉嫌吸贩毒人员”和“毒品案件线索”任务数,实行月上报、季考核。对工作不认真抓落实,本辖区人员外流贩毒被外省、市公安机关查获数同比上升的,一方面县公安局在季度目标绩效考核中扣除辖区派出所禁毒业务目标考核分值;另一方面县禁毒办根据上升幅度视情况给予责任乡(镇、街道)“黄色预警”,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两个季度上升的,将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是强化合作。为进一步加强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提升联动、协作能力,达到共同打击毒品犯罪的目标,大方县公安机关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积极探索社会治理创新工作,采用“走出去、学进来”的模式,加强与流入地重点省、市公安机关的警务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四川、云南、浙江、上海等省市公安机关签订《打击跨区域外流贩毒协作协议》,共同建立了打击跨区域毒品违法犯罪协作长效机制。2013年以来,该县每年都要派出4个批次以上工作组赴云南、浙江、广东、福建等重点省市开展打击外流贩毒协作工作。针对近年来外出到浙江省宁波市务工人员众多、涉毒人员逐年递增的现状,大方县公安机关于2015年初安排3名侦查人员长期在浙江省宁波市与当地禁毒部门一起开展情报交流和打击外流贩毒协作工作。仅2015年4月,大方县派出的工作组配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公安机关破获浙江省报立的3起特大贩毒案,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41人(其中毕节市户籍嫌疑人31人)。警务合作关系的建立,有效节约了办案成本和办案时限,破解了警力不足、信息不通、各自为阵的难题,有力地震慑了外流贩毒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是强化问责。为充分调动广大禁毒工作者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大方县委、县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大方县禁毒工作奖励办法》《大方县禁毒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各级党委主要领导是本级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负总责,县四大班子是分管、联系部门和乡(镇、街道)禁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从2014年起,县财政每年划拨100万元作为奖励基金,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和在禁毒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2013年以来,大方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禁毒工作“七包责任制”,从县到乡、村、组层层签订《禁毒工作责任书》。2015年,该县给予四个外流贩毒同比上升的乡镇“黄色预警”,免除两名工作不力的乡镇政法委书记和派出所所长的职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大方县委、县政府深知禁毒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该县将继续坚定信心、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堵源截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以“破大案、抓逃犯、打零包、大收戒”为主线,打击、防范、教育、宣传多管齐下,牢牢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毒部门关于打击外流贩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打击外流贩毒工作力度,切实有效解决全县外流贩毒问题。(供稿/大方县禁毒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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