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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工作助推“法治毕节”创建
——访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梅
作者:本刊记者 陈熠熠  发布日期:2016/1/4 阅读次数:
张玉梅(右二)在百里杜鹃管理区金坡乡司法所调研
  省委书记陈敏尔对“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所作的重要批示指出,开展“法治毕节”创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贵州”建设在毕节的实践,是毕节科学发展、后发赶超的必然要求。市委召开的“法治毕节”创建工作推进会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守党纪、践宗旨的高度,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在“法治毕节”创建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近日,记者就“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司法部门如何开展司法行政工作采访了毕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梅。
  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毕节”
  创建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张玉梅重点介绍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毕节”创建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搞好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六五”期间,全市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学生普法教育覆盖率为100%,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律知识培训班2500余期,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400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品150余万份,办宣传专栏、板报4000余期,建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1645个,建设法治文化公园4个、法治文化广场4个、法治文化长廊3个,获得国家级法治县表彰1个、省级法治县(区)表彰2个、国家级法治示范村(社区)表彰2个、省级法治示范村(社区)表彰5个,在各级电视台开通法治栏目8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治县工作示范单位”70余个,2015年我市七星关区长春堡镇清塘村获“国家级法治示范村”表彰。“在‘法治毕节’创建中,我们将按照‘四个强化’、‘四个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作为,努力探索法制宣传教育新路,提升法制宣传教育质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建立高效普法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普法队伍综合素质提升,三是强化现代传媒宣传效应,四是强化专业法律水平提高;‘四个结合’一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需求有机结合,二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三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司法诉讼有机结合。在2020年前,建成多平台、全方位、高品质,专业性强、实用性强、社会实效明显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张玉梅说。
  狠抓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社会矛盾激化、消除社会不和谐和不安定因素、从源头上根治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有效促进“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手段。张玉梅表示,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建设是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重要组织保障,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全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截至2015年10月,全市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4672个,拥有人民调解员近2.23万人,通过努力发展,全市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联防联调、专兼职结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人民调解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做到“组织建设在工作前、预测预案在纠纷前、预防管控在调解前、排查调解在激化前”,切实把控纠纷情况,掌握纠纷特点,找出纠纷规律,研制调处方案,依法进行调解,关注事后动态,管控再生纠纷。着力减少和避免民调转民诉、民事转刑事以及群体性事件、偶发性事件、群访缠访闹访事件发生。2015年1月至10月,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149件,调处成功19545件,调处成功率97%;防止纠纷激化1066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224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管理秩序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在“法治毕节”创建中,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诉讼机关、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民间自然组织沟通互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和传统性民调组织,拓展民调工作领域,全方位、多层面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到2020年,建立和完善全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大民调”格局,积极探索出具有毕节试验区特色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路。
  充分发挥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优势,构筑多层级法律服务平台,以诚信执业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社会矛盾冲突,平衡社会群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帮助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是全面推进“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力量。2012年以来,创设了律师专家数据库,组建了政府律师法律顾问团,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达1529家,律师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466条,参加刑事辩护2806件,民商事案件代理8358件,行政案件代理80件,办理非诉事务993件,办理法律援助7820件。张玉梅介绍,在“法治毕节”创建中,律师法律服务要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管理,一要围绕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三要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四要打造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法律服务、高端法律服务,满足毕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尤其加快城乡一体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服务、普法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司法鉴定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体系等的建设,抓紧启动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力争在2020年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政治素质好、法治意识强、专业技术精的公证服务队伍全面开展公证业务工作是引导和规范各类民事法律行为,预防矛盾纠纷发生,消除矛盾纠纷隐患,调控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民商事活动依法进行,减少司法诉累,节省司法资源的重要法律证据保障,是“法治毕节”创建的强力推手。2011年至2015年,我市公证机构出具的18925件公证书达到“零投诉”,行政执法部门、行政仲裁机构和司法审判机关对公证书的采用率达100%,有效地避免了仲裁和审判纷争,预防和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张玉梅说:“在‘法治毕节’创建中,我们将把公证服务推向社会,面向社会提供公证服务,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把公证业务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为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切实化解当事人纷争,为行政执法部门、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裁决、公正裁决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保障,加快‘法治毕节’创建进程。”
  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司法诉讼活动中为社会特殊群体有效地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推动公正司法、健全人权保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平衡社会利益矛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委和政府向心力的重要法律保障,是“法治毕节”创建中的重要板块。2015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达3669件,其中刑事案件889件、民事案件2757件、行政案件23件,受援者共3899人,其中残疾人146人、老年人318人、未成年人832人、农民工814人、妇女1215人、农民2193人、军人军属3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0522人次,代书各类法律文书580份。张玉梅告诉记者,根据法律援助回访问卷调查显示,受援对象对法律援助服务的满意率达100%,树立了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良好社会形象,有效地维护了司法公正的社会公信力。2020年前,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将在全市乡(镇、街道)、大中型企业设立法律援助站,在村(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组安排法律援助联络员,就近援助、便民利民,服务民生、推进法治。
  基层法律服务贴近基层、走近群众,成本低廉、灵活便捷,便民利民,是以案释法开展法制宣传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帮助公正司法、服务“三农”经济、服务项目工程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十二五”期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1073家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案件4805件、非诉讼案件2148件,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基层司法所长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3466件,解答法律咨询11479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484件。张玉梅说:“在‘法治毕节’创建中,我们将进一步把基层法律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格局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极大地挖掘和释放出法律服务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最大能量。一是切实加大基层法律服务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整体综合素质;二是组建毕节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的行业管理和自律管理,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三是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潜能,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服务‘法治毕节’创建;四是树立新观念、探索新路子、研讨新方法,提高基层法律服务的社会效能,力争在‘法治毕节’创建活动中有重大新突破。”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进一步挽救刑释解戒人员,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消除社会矛盾纠纷隐患,根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彰显法治文明的重要措施,是推进“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紧紧围绕降低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刑释解戒人员“无缝对接”为重点,加强刑释解戒人员在过渡期的安置、帮扶、救助工作,安置帮教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全市共衔接刑释人员8098人,帮教7994人、帮教率达98.72%,安置7652人、安置率达94.49%。张玉梅表示,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基层司法所对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刑释解戒人员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实时监管。加强与监狱、戒毒所、看守所、派出所信息沟通,联动共振、无缝对接、严密管控。建立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指导帮助各县(区)做好刑释解戒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工作,抓好“育新工程”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矫治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衔接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中刑释解戒人员的管理。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各种网络、电视、报刊等传媒载体,结合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安置帮教法规、政策宣传力度。
  司法鉴定管理是整合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资源,保证社会和司法机关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有效帮助行政执法部门和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精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正确协调处理民商事纷争、追究违法犯罪、保护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证据保障,是“法治毕节”创建的强力助推器。2012年以来,我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作出的1768个司法鉴定报告,被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人民法院采用率达100%。张玉梅说:“在‘法治毕节’创建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满足需要,社会共享、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以构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抓手,以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司法鉴定公信力,提升司法鉴定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法治毕节”创建

  为了在“法治毕节”创建中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搞好毕节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和积累法治建设的新方法和成功经验,张玉梅带领局机关干部深入七星关区田坎乡、赫章县达依乡看望留守儿童,并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的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调研;深入县(区)司法局开展工作交流,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社情民意,了解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伦理道德观念、法治意识状况等;深入基层司法所调查了解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情况和待遇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指导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张玉梅组织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认真研究和谋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在“法治毕节”创建中开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
  树立法制宣传教育新观念,确立法治建设新理念,创新普法宣传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传媒,创设各种层级法制宣传平台,结合传统宣传方式,不留死角死面、不漏上下层级,全面开展宪法、普通法和专业法的宣传。将全民普法工作重心下移,切实与广大农村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整体提高全民特别是广大农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伦理道德意识。全面提升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侦诉审人员、社会团体组织和广大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毕节”创建的效能质量。增强法治观念,发展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政府决策合法,行政行为依法,规范行政执法,侦查、诉讼、审判依法、社会管理用法,民众生活和工作守法,市场经济运营遵法,工程项目建设循法的法治热潮,让创建“法治毕节”成为新常态。
  构建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科学配置法律服务资源,把公共法律服务新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格局,确保“法治毕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办理员、法律援助员、社区矫正员和司法鉴定员、行政执法员的积极作用,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大数据时代下的各类法律服务数据管理,将各类法律服务专家信息、社会矛盾纠纷信息、社会群体成员信息、各类人员信息,特别是特殊群体中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的法律服务需求信息纳入数据管理体系,动态管理、主动上门、能动服务,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为重点,以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服务所(站、点)为平台,以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创建“法治毕节”奠定坚实的基层基础。
  着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从根本上消除社会矛盾纠纷隐患。通过切实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管控和化解,大力推进社会群体之间、层级之间、各社会利益者之间、党群干群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推动自然和谐和法治和谐的有机契合,形成社会的整体和谐,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把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互联共振,多功能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整合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合力,切实有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为毕节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司法行政的各项业务工作贯穿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始终,对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息诉解纷、促进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是“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抓手。
  强化社区矫正,切实安置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社会秩序稳定。为了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戒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对其进行矫正和安置帮教十分必要。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和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和刑罚执行无缝对接,严防脱管漏管、监管失控。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推进“法治毕节”创建的重要方面,在矫治工作中,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感化,从根本上消除其仇官、仇警、仇政府的对抗心理,帮助其化解前仇旧怨、恢复心理常态,矫正犯罪心理、根除行为恶习、促使其回归社会,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巩固司法教育改造成果。
  张玉梅说,全力推进“法治毕节”创建、为整体推动“法治贵州”建设探索司法行政板块新路是毕节试验区人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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