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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
作者:  发布日期:2015/11/1 阅读次数:
  本刊讯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为毕节试验区决战贫困、提速赶超、同步小康发展战略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近日,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为契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领导带头郑重承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自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和集体讨论,制定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九项公开承诺》,从带头忠诚于党、带头捍卫法治、带头公正司法、带头维护团结、带头求真务实、带头廉洁奉公、带头反对“四风”、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等方面郑重向全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表明了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决心和勇气,起到了以上率下的作用。同时,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协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全院党员干警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承诺书》。
  二是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干部“一岗双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一岗双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全面落实管检察业务必须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要求。同时,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制定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日常工作制度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机关工作人员遵守考勤纪律、会议纪律、值班纪律、公务用车纪律、公务接待纪律、环境卫生纪律等方面的情况一并纳入纪律检查的范围,通过明察暗访、加强日常检查、兑现奖惩办法,做到“教育与警示、监督与问责”同步进行,坚持抓早抓小,强化内部管理,切实维护了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人民检察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的监督工作,推进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市人民检察院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制定出台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采取党组会议的方式,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等原则进行。在实际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三重一大”事项时,均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对决策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进行现场监督,并由相关职能部门如实填写《“三重一大”事项登记表》,建立相关工作台帐,定期向所属纪工委报备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了对检察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四是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强化安全文明办案。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过程中,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学习不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不符合要求以及个别党支部上报相关工作材料不及时等问题,市人民检察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支部书记会议进行提醒,并督促抓好整改;针对少数党员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和纪检组采取集体谈话、个别谈话、重点约谈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严明党纪党规,使其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针对在自查清理中发现的重业务、轻管理和重实体、轻程序以及涉案款物管理不严格等突出问题,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责成该院专项整治办、案管办、监察处牵头,会同反贪局、反渎局成立两个专项检查小组,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以“完善涉案款物管理,促进安全文明办案”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进一步深化了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五是做到四个紧密结合,强化整治工作实效。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市人民检察院切实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和推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精心部署,不断加大对各县(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指导力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市、县(区)两级人民检察院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联络员,畅通了信息报送渠道。同时,各级人民检察院按照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分阶段、有步骤地扎实抓好“学习动员、自查清理、集中整治”三个阶段的工作,着力使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个“对账销号”。(王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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