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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授予42个单位市级首批“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作者:  发布日期:2013/5/2 阅读次数:
  本刊讯 4月19日,记者在毕节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授牌仪式暨老龄办主任会议上获悉,毕节市授予毕节试验区杂志社等42个单位市级首批“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并为获得市级首批“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的单位代表授牌。
  了解,经中央批准,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这是我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3年为一个周期。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级为老服务单位、窗口、岗位、行业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市涌现出一批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公共窗口行业、基层为老服务组织等模范单位。他们立足自身岗位,积极开展尊老敬老活动,展现了奋发进取、勇于奉献、争创一流敬老服务的崭新风采,为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把创建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根据国家老龄委、省老龄委有关要求和《毕节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毕节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经广泛推荐和严格评选,决定对表现优秀的毕节试验区杂志社等42个单位授予市级“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毕节市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提高窗口行业、单位、岗位为老服务水平,倡导敬老文明新风,形成尊老敬老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优化毕节试验区发展环境,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努力使全市尊老敬老提升到一个新境界,老龄基础设施提升到一个新档次,为老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老龄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为推动毕节试验区老龄事业科学发展作贡献。(本刊记者 程 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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