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试验区之声 >> 试验区笔谈 >> 人事工作谱新篇改革发展铸辉煌——新中国成立以来毕节地区人事工作回顾与展望
人事工作谱新篇 改革发展铸辉煌
——新中国成立以来毕节地区人事工作回顾与展望
作者:毕节地区人事局  刘 智  发布日期:2009/10/5 阅读次数: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回顾60年来我区人事工作发展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对人事工作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对深化改革、实现全区人事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60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不断探索和发展的进程中,我区人事工作进入历史发展新阶段。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人事工作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区人事工作者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勤勉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和积极的人事管理服务,谱写了人事工作新篇章。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区人事工作发展的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国初期至1956年
  1951年,毕节专署和所辖县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人事科,建立了全区各级人事行政管理机构,并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推进不断完善。建国初期,根据建立革命政权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大力充实和加强干部队伍。当时干部主要来源是北方的南下干部、江西的西进干部、中共贵州地下组织的干部、军队转业干部计598人。1950年至1951年,利用革命干部学校、公安干部训练班和工人、农民积极分子培训班,从区内培训录用了一批青年知识分子、工人和农民中的积极分子。1950年,全区接收旧政权机构人员786名、企业机构人员46名、中小学教职工2611名、卫生人员44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对国民党旧职员采取“大胆使用,积极改造,把旧职员问题作为我们干部的问题来处理”的基本方针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国民党的旧工作人员的处理及明年1月份待遇问题》的文件精神,毕节专署各县人民政府对接收旧职工实行“团结改造、量才录用”的方针,对旧企事业单位和学校职工基本上“包下来”,对旧政权机构中的438名荐任、委任及雇用人员,留用343名。到1951年,全区各类干部达到2193人。同时,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干部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和工资福利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政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人事制度方面的政策规定,使各项人事管理逐步纳入有章可循的轨道。
  第二阶段:1957年至1977年
  经历了50年代末“左”的思想路线和60年代中期以后的“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的影响,人事工作曲折起伏。1958年由于开展“大跃进”,全区干部缺口大,省编委给毕节地区下达了增幅为11.78%的行政编制。1960年后,由于自然灾害和国家经济严重困难的影响,对全区机构人员编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精简调整。到1962年,全区地、县、区、公社机构人员分别比1951年减少17%、24%、52.7%和20.6%。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区人事管理工作受到严重冲击。知识分子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受到打击和迫害。1966年自1976年10年间,全区干部录用除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少量军转干部外,出现大量“以工代干”人员。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仅调资4次,每次升级面不超过50%。
  第三阶段:1978至1987年
  这一阶段,是我区人事工作在国家实行改革开放的宏观背景下,调整探索的阶段。随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党工作重点的转移,我区人事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开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解放思想、正本清源,积极推进各项人事工作,探索人事改革。在认真做好干部调配、调整、培训、考核晋升、吸收录用、军转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工资福利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探索人事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充实干部队伍、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1978年12月,我区根据中共中央批转中组部、中宣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民政部《贯彻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决定的实施方案》规定,对“右派分子”情况进行调查,对全区被划为“右派分子”的1312人,于1983年全部给予改正。至1993年10月,全区共复查结论案件8500件,其中,取消戴帽和刑事处分的1600多人,安排适当工作的2900多人,作离退休和退职安置的900多人,恢复党籍的900多人,查清和认定地下党组织7个200多人、游击队(团)58个4200多人,复查处理地下党、游击队(团)和党的秘密外围组织成员案件200多件。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与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几乎同步开展和进行。1982年3月,成立地区知识分子联系小组,1984年4月,成立中共毕节地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经调查,全区知识分子在“文革”和历次政治运动中蒙受的冤假错案1456起,到1988年全部得到平反,受株连的亲属得到妥善安置和对待。1984年5月,中共毕节地委、毕节地区行署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改善知识分子生活待遇问题的若干暂行规定》,知识分子的生活条件和经济待遇进一步得到了改善和提高。职称改革工作不断推进,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不断规范, 1980年成立地区职称评定领导小组,职称评审系列15个,到1983年全区职称评审系列达到22个。这期间,全区对860多名用非所学的科技人员的工作进行了调整,充分发挥了专业技术人员建设毕节的作用。我区威宁自治县为解决教师不足、专业技术人才匮乏的问题,于1986年率先在《人民日报》刊登招聘人才公告,以优惠的条件,面向全国招聘60多名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此举是我区人事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在当时全区人事管理工作中引起了积极的反响。
  第四阶段:1988年至1999年
  这一阶段,是我区人事工作全面改革并开始步入法制化管理的阶段。随着1988年6月毕节“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的建立,使我区人事工作处于一个新的起点上,为试验区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各项人事改革全面推开。1990年,全区首次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23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7568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2885人,职称改革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按照党的十三大作出的全面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决策和上级文件规定,这期间,我区重点改变集中管理人事的现状,建立科学分类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变用党政干部统一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色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人事管理现状,推行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1988年,我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联合下发《关于实行<贵州干部计划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地区政法、工商、税务系统和毕节、黔西、金沙、纳雍、威宁等县的乡镇开始面向社会招收212名干部;到1993年,据中共毕节地委组织部、地区劳动人事局摸底调查统计,全区共聘用干部7562名,其中行政机关4550名、事业单位3012名。以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为标志的公务员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促进人事分类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干部人事管理开始步入法制化轨道。1996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区人事工作为适应试验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把人事工作的重点从过去以适应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过去单纯的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的人才资源开发上来,注重抓好人才资源的预测与规划、培养与使用、配置与管理三个环节,切实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各项人事政策法规,大力推进人事管理工作的法制化。
  第五阶段:2000年至今
  这一阶段,是我区人事工作深化改革,人事管理进入法制化的阶段。随着党中央200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颁布和实施,地委、行署提出了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了党管人才工作,促进了我区公务员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了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2000年,全区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目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正在全面深入开展;职称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深入推进。2006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生效实施,我区人事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务员法及其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政策法规,规范了各项人事管理和服务,使我区人事管理工作逐步实现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未完待续]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
姓名:
评论:
(字数不能超过300个)
                               剩余字数:
本类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