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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作者:实习记者 龙 翔  发布日期:2009/9/20 阅读次数:
  8月15日晚,在地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雷浩的指挥下,全区公安交警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面展开。当晚,全区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针对酒后驾驶发生事故的规律以及酒后驾驶高发区域和高发时段,出动警力500余人,警车150辆,查验各类机动车3500辆,通过使用酒精测试仪测试,查获涉嫌酒后驾车违法人员113人,并对这些人员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在毕节市,交警人员对洪山宾馆、电视台门口等路段进行严查,过往的车辆被一一拦查。
  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方向表示,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将积极谋划,精心部署,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着力点,全力以赴将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路面查处力度,确保路面交通秩序得到净化,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护。对有酒后驾驶行为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对酒后驾驶有处罚规定的,一律按高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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