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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毕节地委  毕节地区行署
关于加快推进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日期:2008/12/30 阅读次数:
  近年来,我区抓住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了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加快和帮助我区水利改革与发展,2008年8月10日,水利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联合签署了共同推进毕节试验区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工作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水利部将举全部之力重点扶持和对口支援毕节试验区水利建设。
  为进一步落实水利部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工作,全面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解决全区工程性缺水矛盾,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步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工作的重大意义
  毕节地区是典型的喀斯特岩溶贫困山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土资源不匹配,人水矛盾突出。由于我区水利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水利产业体制缺乏良性循环和自我发展的活力,工程性缺水已成为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省第十次党代会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性任务,试验区建设也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正值毕节试验区面临新发展、迎接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水利部将毕节试验区作为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联系点,充分体现了水利部关心西部地区的发展,关爱贫困山区群众的民生改善,彰显了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标志着水利部对毕节试验区的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工作的正式开始。这是毕节试验区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对进一步推动毕节试验区经济发展,破解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破解“开发扶贫、生态建设”的难题,破解水利改革与发展深层次矛盾,全面提升试验区综合发展能力都具有深远的带动和示范意义,对毕节试验区的水利发展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预示着毕节试验区水利改革与发展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以满足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依托水利部的重点扶持和对口支援的优势,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制度建设,加快全区水利发展与改革,实现试验区水利建设的历史性跨越,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1、水利项目建设
  (1)在2010年前解决规划批复的240.34万人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积极争取水利部、省政府继续将未列入规划的近60万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纳入规划予以解决,到2012年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2)2009年年底前完成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内的19座小(一)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加快54座小(二)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步伐,力争在2013年前完成区内73座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
  (3)加快大、中型灌区建设,到2015年完成列入《全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规划报告》的金黔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2万亩。新建红旗等7处中型灌区,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
  (4)到2015年,完成毕节市等5个城市防洪工程和赫章野马川等重点乡镇防洪工程建设,逐步推进其它乡镇的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镇防洪标准;加快小型排涝工程建设,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
  (5)切实抓好已开工的胜天水库、大新桥水库建设,加快列入《全国中型水库建设规划》的龙官桥、岔河水库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在2015年前力争立项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以满足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6)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显著增加旱地浇灌面积。
  (7)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力推进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建设步伐,继续实施长江中上游、珠江上游、石漠化地区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推进贵毕公路水土保持大示范区生态建设,到2015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00平方公里以上,治理程度提高16.4个百分点。
  (8)积极推进《“十一五”全国水电农村电气化规划》内毕节、金沙、赫章、黔西4个县市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争取水利部重点支持毕节市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建设。到2015年,通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项目建设,通过招商引资加快中、小水电建设,力争新增水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
  (9)加强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完成防汛指挥系统工程、水文监测站改造、水文水资源巡测基地暨水环境监测中心建设、旱墒情监测系统建设、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高原湿地保护监测系统建设、赤水河流域国酒水源保护监测系统建设等项目。
  2、建立水资源管理保障体系
  (1)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制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
  (2)扎实推进水行政综合执法,在全区各县(市)积极争取建立和完善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明确机构性质,解决执法工作经费。加强执法装备、队伍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完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3、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一是要实施水务一体化管理;二是按照水利部要求在2008年全面完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三是全面恢复乡镇水利站建制;四是推进水价机制和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五是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水利投融资平台;六是积极探索农田水利管理新机制,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的新模式。
  4、全面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
  加快防汛抗旱、水资源、水土保持、水文、水行政综合执法、办公自动化等水利信息化项目建设,以信息化推动毕节试验区水利现代化。
  5、加强水利干部队伍建设
  要加强水利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支适应试验区水利发展需要的水利干部队伍。
  6、及时总结典型经验
  要对推进试验区水利发展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及时进行总结,用于指导今后的水利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统筹水利规划,夯实规划基础
  坚持以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节水改造与灌区续建配套、供水水源工程、中小河流重点治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为重点,统筹兼顾,搞好全区水利水资源综合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当前要编制好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实施规划,确保《合作备忘录》中的各项水利建设任务的实施。
  (二)做好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储备
  大力抓好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一是各级政府要按规划的实施项目统筹财政及有关部门的专项资金,保证前期工作经费;二是要以专业设计院(所)及各县(市)水利设计队为主要技术力量,相关部门积极搞好配合,确保前期工作质量,做到“储备一批、推进一批、审批一批、开工一批”。
  (三)强化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要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一是要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制”;二是要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实行“责任终生负责制”。
  (四)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制度基础
  建立完善水利管理和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一是要建立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水权制度、节约用水制度、饮用水水源区保护制度、水功能区保护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制度、年度水量分配制度、用水定额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积加价制度、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以排污权分配制度为基础的水环境管理制度等;要严格推行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用水计量与审计制度、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等。二是要建立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大中型水利工程建成后,要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工程运行管理和维护。对于小型水利工程,要积极探索科学高效的管理模式,加强建后管护工作,完善水费核定和计收管理。
  (五)深化水利改革,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
  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突出重点,以理顺体制、创新机制、提高效益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水利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一是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的改革。逐步建立起城市和农村、水源和供水、供水和排水、用水和节水、治污与回用等涉水事务的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二是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管好资源权、放开建设权、搞活经营权的发展思路和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效益的要求,全面推进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抓好我区水管体制改革工作中“两定”(定岗、定编)和“两费”(人员经费、维修养护费)的落实,对“两费”拨付确有困难的县(市),地区财政将采取适当的补助政策,确保200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力争2015年前初步建立水利良性运行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三是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小型农村水利设施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多种形式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方式,尽快制定《毕节地区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晰产权、确定使用权、落实管护权,鼓励和引导用水户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小型水利工程、供水用水、水费收缴进行自我管理,自主经营,提高现有水利设施的管理使用效率。四是积极推进水价机制改革。要按照水价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各地水资源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用水户承受能力等,本着分类定价、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核定供水价格,完善水费计收办法,提高水费征收率。同时,要加强农业灌溉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逐步实行计量收费。五是积极推进水利多元化投融资平台的构建。在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性项目投资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加大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开发水资源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商家、社会能人筹资参与水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积极探索国家、企业、个人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新模式。逐步建立集财政投入体系、规费征管体系、社会资金引入体系的投融资机制。
  (六)重视科技创新,夯实科技基础
  加大科技投入,推进水利科技进步。加强防洪抗旱、节约用水、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等领域关键技术研究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快水利信息化建设,满足水资源调度管理、防汛抗旱决策指挥、水情实时监控、水利电子政务的需要。
  (七)实施人才战略,夯实人才基础
  为适应试验区水利发展的需要,要积极引进和吸收科技人才。要制定和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强水利科技队伍建设,重视科技创新带头人的培养和使用。同时,要从教育投入、资金投入、技术培训等方面加大力度,培养一批适应试验区水利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夯实水利发展的人才基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将水利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加强领导、积极动员和有效组织。行署将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县(市)县(市)长、分管县(市)长、地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水利部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毕节地区工作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将水利发展规划制定的各阶段目标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员。要实行行政领导任期内的水利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考核。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打造大水利格局
  要按“统筹谋划、系统配置”的思路,整合各部门资源,着力打造大水利的格局。各部门要着眼全局、服务大局,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试验区水利健康发展。
  水利部门主要负责编制规划、可研、实施方案和设计,并组织指导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协调落实水利重点扶持对口支援实施项目。
  发改部门要把水利发展优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助水利部门上报项目规划计划、审批和下达县级计划,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要将“以工代赈”等项目和资金与水利项目尽量整合,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和效益。
  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水利建设资金,加大水利投入,保证水利规划编制、项目前期工作等方面资金的落实。在基本建设投资和地方财力中,安排与水利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投入,对水利投入的增幅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要加强资金调度管理,并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地区财政要负责落实水利项目地级配套资金,并在每年财政增收中安排不少于3%的资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县级财政也要优先安排水利建设资金,积极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并确保上级水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烟草部门要密切与水利部门配合,把烟水配套工程和水利项目统筹规划、协调实施。
  人事、编制部门要结合当前水利工作任务重、水利人才基础比较薄弱的实际,在夯实水利人才队伍和推进水管体制改革等方面给予优先政策,在统筹编制、引进人才等方面重点扶持、简化程序,给予大力支持。
  农办(扶贫办)要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贫项目”与水利水保项目充分整合,统筹安排。
  国土部门要为水利工程建设优先用地给予支持和优惠,协助水利部门解决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用地,同时把“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与水利水保项目充分整合。配合水利部门搞好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等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要在水源保护、河流湖库水质监测、水环境质量评价、水污染防治、水功能区划分、水域纳污能力核定等方面,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作配合。
  卫生部门要在饮用水源保护、水质卫生监测等方面,充分与水利部门协作配合。
  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制定城乡规划时,要积极配合水利规划工作,在城市防洪、城镇供水、污水处理回用、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与水利规划统筹考虑。
  电力部门要对水利部门实施的小水电建设、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以电代燃料项目建设以及其它水能资源开发项目提供支持和帮助,积极帮助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水电项目的上网电量、电价和过网费及农灌、农村饮水工程电力提水电价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优惠。
  林业部门在实施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上游防护林建设等生态建设项目中,在项目和资金上与水土保持项目搞好统筹。
  农业部门在基本农田建设等方面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配合,搞好项目和资金的整合。
  畜牧渔部门要在畜牧渔业的规划和实施中,充分考虑湖库水源保护、防治农村面源污染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问题,加强与水利部门的协调统一。
  交通部门要根据交通规划和项目实施情况,在进库、站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给予水利部门大力支持。
  气象、水文部门要在防洪保安、防汛抗旱中,为水利部门提供信息、技术等支持,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强水利信息化建设。水文部门还要积极参与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科技部门要在推进水利科技进步、水利科技队伍建设、水利科技研究和推广运用方面,优先考虑、加大力度并提供科研课题及经费等支持。
  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要对水利工程使用的中间产品的质量加强监督,积极配合搞好取水计量设施的规范管理。
  物价部门要在水价核定、水行政规费征收方面,积极配合水利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税务部门要对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及涉及水利建设的企业,在税收上纳入农林牧的核算征收范围,给予政策优惠。
  工商部门要为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能资源开发的企业在登记注册管理等方面做好服务。
  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水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在煤炭和矿产资源开发、煤化工、火电、旅游、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煤炭、经贸、建设、旅游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水利部门在水资源配置工作中的配合,共同做好水源的合理规划与布局。
  法制、司法、公安等部门,要在建立完善地方水法规体系、开展水利普法宣传、开展水利综合执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维护正常水事秩序等方面作好指导和配合。
  (三)高度重视,超前安排,做好前期工作
  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和发展的前期工作,加强领导,超前安排。做好项目建设方案编制、论证和优化,增加前期项目储备,为加快水利建设打好规划和前期基础。
  各级政府要做好前期工作的资金保障。毕节地区行署将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项经费,用于全区水利建设的匹配资金和前期工作投入,各县(市)政府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足额经费,确保做好水利规划和前期工作。
  (四)多方融资,加大投入,作好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本着水利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大水利投入,改革投资使用办法,建立分级负责的水利投资责任制。要尽快建立水利专项建设基金。要优化水利发展的投融资环境,全方位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资金。要加强资金管理,讲求经济效益。
  (五)各方支持,夯实基础,抓好人才保障
  为适应毕节试验区水利建设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确保试验区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行署将继续在政策、编制、经费等方面给予倾斜。一是在配置地县(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时,组织部门要尽量选择提拔懂业务的干部进入班子;二是增加地县(市)水利局机关及水利事业单位编制;三是建立人才引进高效机制,简化办事程序,帮助和支持水利部门引进管理和技术人才,以建立一支满足毕节试验区水利建设和发展需求的水利人才队伍;四是充分利用水利部对我区水利对口帮扶、交流锻炼和加大培训力度的大好机遇,加强对水利人才队伍的培养锻炼,提高水利执政能力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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