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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教育环境 拓宽培育空间
——黔西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纪实
作者:执笔:樊 杰  发布日期:2008/9/26 阅读次数:
水西中学学生情系灾区
  长期以来,由于县级财政紧张,教育经费投入困难,黔西县教育基础薄弱。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针对全县教育工作存在的基础差、底子薄、投入不足等问题,提出了一抓教育、二抓扶贫、三抓建设、四抓基地的“一二三四”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经过一、二期义教工程和“普九”项目工程的实施,全县投入资金近亿元,使教育基础建设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尽管政府投入巨资大力改善办学条件,基本满足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的需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适龄青少年对知识的渴望以及社会对教育多元化的需求,现实条件就远远不能满足。这就给全县教育的发展,尤其是高中教育的发展带来新的课题。
  如何打开严重制约着全县基础教育发展的这一“瓶颈”,使黔西教育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成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工作议题。1997年,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布施行,给全县提供了解决教育供求矛盾的良好契机。县委、县政府认识到,要真正使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仅靠政府的投入是不够的,必须解放思想,改革教育体制,努力发展民办教育,把民办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建设,形成公办民办教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整体提升全县的教育发展速度。于是,县委、县政府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结合县情,批准了教育局《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实施意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投资者来黔西县创办学校,为黔西民办教育的发展开辟了一片新天地。
  多措并举使民办教育得到长足发展
  一、制定优惠政策,营造宽松环境,努力发展民办教育。民办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支持,没有宽松的环境,就难以吸引投资。黔西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了10条优惠措施:一是对民办教育的在校生,教育部门承认其学历和学籍,在转学、升学等方面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允许一定比例的公办教师应聘入民办教育机构任教。任教期间保留工作籍,连续计算教龄、工龄,聘任期满后,可返回原单位工作。三是民办教育机构可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教师的培训、表彰、奖励与公办学校同等对待。四是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可参加教师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五是经批准,县内公职人员允许带薪领办民办学校。六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任何单位不得收取管理费和其它名目的费用。七是采取经费资助、土地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教育予以支持,简化审批手续,凡通过验资符合申办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均同意申办。八是经政府批准的民办学校,经协议完成县政府委托承担的义务教育任务,县人民政府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九是达到一定条件的民办学校(园)所需用地,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划拨租赁使用,使用期限为50年以内。十是经批准办学的民办学校自主聘任的教师,由学校按《劳动法》的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教育局建档管理。在民办学校连续任教6年以上,要求外调出县的,给予办理正常的调动手续;在校连续任教20年以上的,达到退休年龄后,享受公办教师退休待遇。聘入的外籍教师凡申请在黔西县入户的,公安机关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为确保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黔西县出台了10条措施规范审批行为和办学行为。一是举办各类民办教育必须符合学校布局规划,依法申请并经批准;二是在办学规模上,小学应达到18个班,中学应达到30个班以上,幼儿园在园人数应达到250人以上,实行封闭管理;三是办学条件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学标准;四是民办学校必须能自已解决师资来源,拥有一支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队伍;五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督和管理;六是民办学校的班额要符合国家、省的要求,使用的教材要经县教育局审定;七是民办学校应有必要的内部管理章程,落实管理制度;八是民办学校终止办学应提前报告有关单位,不得随意终止办学;九是民办学校因故不能继续办学的,经县政府同意,由当地教育行部门接管,其形成的固定资产,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十是民办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处罚。
  为认真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断加大管理力度。2002年,县教育局制定了《黔西县社会力量办学评估方案》,从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学校管理三个方面对民办学校进行认定,对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民办教育机构要求限期整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取消办学资格。2003年,县教育局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秩序》的通知,严格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程序,加大了民办教育机构的监督和执法,取缔了一些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不具备、师资水平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使民办教育又一次得到了规范。2004年,县教育局针对民办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管理的若干细则》和《黔西县民办学校综合年检评估方案》,较大程度规范和改进了民办学校的招生管理、收费监督,严格民办学校的教育内部管理,确保民办学校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对已批准申办的民办学校,县政府督导室和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都定期和不定期深入检查、指导和督促,从学校的发展规划、教师的聘用、课程的设置、学校内部管理到学生食宿、安全等都作全面的指导,严格的要求。从而使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成长。三、积极鼓励,大力支持,为民办学校排忧解难。
  黔西县在发展民办教育工作中,认真贯彻了“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十六字方针。县委、县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一方面对民办学校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另一方面为学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学校体会到党和政府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心和对民办教育的关心,以坚定办学者办好学校的信念。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县长、教育局长多次到民办学校调研民办教育,多次在民办学校召开现场办公会,为办学者加油鼓劲,为民办学校现场解决困难。水西中学的资金短缺,水西中学、树立中学、云志中学、世杰中学学校发展需要征用土地,民办学校师资紧缺等许多实际困难,都在县领导的关怀帮助下得以解决。
  民办教育为全县教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黔西民办教育的兴起,为黔西县实现“两基”目标贡献了力量,为广大青少年顺利实现“入学梦”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发展民办教育,有利于缓解政府办学的压力和教育资源紧张的矛盾。黔西县属非贫困县,争取国家投入十分不易,县财政没有更多的钱来办教育,虽然逐年加大力度支持教育,但由于历史欠帐太多,到2000年,高中在校生才达2315人,入学率仅为4.82%;民办教育发展起来后,2006年高中在校生增加到10781人,高中生入学率达到24.42%,六年间上升了19.6个百分点。新增教育投入8000多万元。
  (二)民办学校参与办学,引入了竞争机制,加大了公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民办学校办学体制不同,竞争意识强,对于学生家长有一定的吸引力,学生向着民办学校流动。公办学校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就必须加大改革力度,这就客观上形成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竞争,这样的竞争,对于提高全县的教育质量起到了推动作用。近年来,黔西县公办民办学校教学质量逐年提高。水西中学师生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高考录取率不断攀升,2003年——2006年,参加高考的学生有录取北大、清华、上海交大、厦门大学等省内外重点大学学生48名,普通本科学生190名。2006年,水西中学高考录取率居全县第一,高考单科评比受到省、地教育部门表彰奖励。
  (三)高起点,严要求,是打造民办教育精品的前提。黔西县在批准民办学校筹建时,都必须对举办者的资质进行审查,根据学校的规划进行先期验资,而且要求学校要有一定的规模,达不到要求的不予批准。这样避免了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对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1999年,黔西县第一所民办中学——水西中学在县城奠基,规模化的黔西民办教育由此拉开序幕。
  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实施,使黔西县的民办教育得到了较快发展。目前,全县民办教育主要集中在城关地区(其中有民办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822人;民办小学10所,在校生2500人;民办完中4所,初中在校生1580人,占初中在校生总数的3.35%,高中在校生3175人,占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9.4%)。民办学校总占地面积数十万平方米,总投资8000多万元。从外地引进教师417人(其中幼儿教师123人,小学教师144人,中学教师150人)。
  2007年,由于黔西县城关地区初中学生人数暴涨,公办学校扩招后尚有400多名学生无法入学就读,通过协调,四所民办中学按照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标准招收了余下学生,缓解了办学资源不足的压力。
  原毕节地区行署副专员顾久说:黔西县民办教育的发展是黔西北一道亮丽的风景。在贵州省民办教育经验交流会上,黔西县民办教育的蓬勃发展受到省教育厅领导的表扬。今年四月中旬,毕节试验区专家顾问组组长、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教授到黔西县考察时专门考察了黔西县民办教育工作,厉以宁教授对黔西县民办教育的发展很感兴趣,他认为:黔西县民办教育的发展在贵州省乃至全国均有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水西中学正积极筹备申办省级示范性民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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